(照片:左起第二位是
单传航)
2010年6月18日下午2点至3点半,在华盛顿国会上的德克森参议院办公大楼628厅举行的美国国会中国委员会主持的圆桌论坛中,中国家庭教会学者单传航应邀就中国的宗教政策问题发言评论。一同被邀请的还有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政治学教授华裔教授James Tong,以及另外两位非政府机构的西方学者。(http://cecc.gov/pages/roundtables/2010/20100618/index.php)
本次圆桌论坛的主持单位,美国国会中国委员会,提出了这样的几个问题:“是怎样的因素,影响了中国政府针对属灵运动的政策,以及对属灵运动成员的对待方式?中国政府给予某些属灵运动一些运作活动的空间,但是却完全禁止另外一些属灵运动,例如法轮功运动。为什么中国政府会将一些属灵运动视为威胁?”“中国政府针对属灵运动的政策,对于中国未来的宗教自由,有怎样的意义?“
下面是单传航的评论发言全文的中文译本:
简介:中国传统的政治-宗教哲学中“天命”这一敏感观念,在历史中影响了政府和属灵运动之间的关系。最近在中国发生的、关于基督徒律师高智晟因坚持维护法轮功练习者的宗教自由,而被迫害的案例,说明这种“天命”的符号观念在中国文化中的敏感性。
中国历代政府,在公众领域中,都将政治上的不同意见给予禁止。属灵运动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呼吁正当的人类关系,往往构成对统治者的挑战。因此,禁止任何属灵运动触及不同的政见,经常被写入中国历代政府的法律中。
基督教将会对中国未来的宗教自由产生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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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圆桌论坛的主持单位——美国国会中国委员会,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是怎样的因素,影响了中国政府针对属灵运动的政策,以及对属灵运动成员的对待方式?中国政府给予某些属灵运动一些运作活动的空间,但是却完全禁止另外一些属灵运动,例如法轮功运动。为什么中国政府会将一些属灵运动视为威胁?”
上述的问题,深度触及了中国的政治—宗教文化特征。下面,通过探讨分析中国文化中一种传统的政治概念——“天命”,以及因为维护一些法轮功成员的信仰合法权益,而受到严厉逼迫的基督徒律师高智晟的案例,我们或许能够明白如今中国政治—宗教文化背后的一种理性原则。
一、中国传统政治意识形态中的“天命”观
商朝(前1766-前1045)末年,当周文王的谋士们劝他攻打商朝,他回答说:“你们还不懂天命的道理。”然而,当他听说商纣王的种种暴政后,他就向商朝发动进攻,因为“上天”已经不再支持商王,而是支持周朝取代前者。 [1]
在完成征服之后,周朝(前1045-前256)颁布了一系列的通告,收录在《书经》中,说服商朝的旧部臣民顺从天命,臣服于周朝,对此,周朝的统治者们理论道:
“上天,将管理这个世界的责任降于某些有美德的人身上,并且这些人的后代会继承行使上天所赋予的权柄,但前提条件是,他们必须要通过敬虔、正直和智慧,来继续履行自己的宗教和执政职责。如果统治者家族的美德堕落了,统治者背离了神灵、抛弃了那些与天命相称的美德,上天就会离弃他们,而选择另一个新的家庭,作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 [2]
后来的思想家孔子和墨子,以及汉朝的历史学家司马迁,都将“天命”解释为推翻邪恶统治者、建立新朝代的合理依据。 [3] 由于“这个观念能够为所有推翻执政者的运动辩护,也同样能够作为所有执政者的理论依据”, [4] 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中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贯穿了王朝的交替更换。在这个理论框架中,许多历史事件都被解释为“上天”的支持和反对,包括一些自然现象和灾难。 [5]
在中国的历史中,不同朝代的皇帝们有不同的宗教信仰,例如佛教、道教、甚至是景教/天主教,但是“天命”的观念,在中国政治意识形态中,一直是不变的法则,用来维护统治的合理性。
在近现代中国历史中,有著名的反清“太平天国运动”(1850-1864),领导者洪秀全受到基督教的一点影响,一知半解自称“上帝的第二个儿子”和“耶稣基督的弟弟”,是上帝派来“清除魔鬼和对魔鬼的崇拜,推翻满清统治,促进天国降到地上”。 [6] 此外,还有20世纪初期的孙中山,他是一位基督徒,也是中华民国(1912-1949)的第一任总统,国民党的创始人之一。在参与推翻清王朝的过程中,他参考《圣经》中的《出埃及记》,说“摩西能够做的,我也能”,以及耶稣作为解放者的形像激励了自己,说“耶稣是一位革命者,我也是。” [7] 他也声称是“上帝派他来为了中国人民,与邪恶作斗争……将中国人从枷锁中解放出来。” [8] 他还说“我是一个基督徒,与魔鬼斗争40多年……”[9] 天命观的影响甚至传递到共产主义中国时代。例如,1989年天安门学生运动遭到镇压屠杀后,许多人评论说共产党已经失去了天命。 [10]
由于“天命”这个政治观念的属灵特征,中国历史中的宗教和属灵运动很容易借用这个概念,并通过属灵的伦理道德范畴,来挑战王朝的统治合法性。因此,中国历代政府都对这个政治—属灵概念相当敏感,并且决不容忍任何属灵运动在民众面前挑战其统治权威。此外,中国历代的统治者们在大多数时候,都实行政府与宗教分离,并竭力推行非宗教性的儒家思想,因此就容易将宗教和属灵运动从政治中排斥出去。
二、探讨当前中国不同宗教运动所获得的不同程度的自由和不同程度的被压制,以及基督徒律师高智晟的迫害案 [11]
“宗教(在中国)的合法性,完全取决于政府领导者的接受和合作程度;政府有绝对的主动权,来选择与哪些宗教进行合作。” (《鼎》,1995年8月,第15卷,总第88期) [12]
尽管中国共产主义政府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相信任何属灵的事物,但是对于任何触及政治并有挑战政府权威之嫌的属灵运动,都非常敏感。同时,对于那些尊重政府权威、遵守政府宗教政策的属灵宗教,在今天主要表现为宗教内部弘扬爱国主义,中国政府则给予较宽裕的空间。例如,中国基督教的家庭教会和天主教的地下教会遭受逼迫,但是在官方认可的“三自爱国运动体系”内的基督教和天主教,则享有更多的自由。藏传佛教受到压制是因为其政教合一的特征,但是在中国其它地区的佛教和道教则享有较为充分的自由。维吾尔族当中的伊斯兰教受到压制,主要是因为新疆的政治问题,但是回族中的伊斯兰教则享有较多的自由。不仅是同一种宗教内部的不同群体受到不同程度的压制和拥有不同程度的自由,在不同的属灵和宗教运动之间进行比较,情况也是如此。
类似地,中国的气功运动有许多分支门派,但是其中有的被压制,有的则享有较多的自由。作为气功的一支——中功,就受到政府的压制,其掌门人张宏堡(2006年身亡)曾经在美国建立过中国“影子政府”。作为另外一支,法轮功,遭到政府镇压的主要原因是,1999年4月25日,2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国共产党总部(新华门)外面集结。 [13] 这种公开的大型抗议活动挑战了政府权威,严重触及到了政治。法轮功运动来到海外后,其中有一个口号是“天灭中共”,这其实是“天命”观的一种应用版本。
在中国的基督徒维权律师当中,高智晟遭受到最为严重的非人迫害,只是因为他担任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的辩护律师,维护他们的宗教自由和人权。正如国会中国委员会所指出的,与其它属灵运动相比较,法轮功遭受的镇压最为严重。因此,当高智晟不愿意放弃为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的辩护时,中国政府对他的报复性打击就开始严重升级。
在这次圆桌论坛中,国会中国委员会还提出另一个问题:“中国政府针对属灵运动的政策,对于中国未来的宗教自由,有怎样的意义?”
社会学家杨凤刚提出了三色市场理论,用来分析中国的宗教情况现状:“加强宗教管制只能导致宗教市场的复杂化,即出现三个宗教市场:合法的红市,非法的黑市,以及既不合法也不非法或既合法又非法的灰市。只要宗教组织在数量和活动上受到政府限制,黑市就必然会出现;只要红市受到限制和黑市受到镇压,灰市就必然会出现;宗教管制越严,宗教灰市越大。” [14]
这一模型可以用来分析如今中国的宗教状况和未来宗教状况发展:红色市场是指那些没有触及政治的属灵或宗教运动拥有相对最多的自由(例如,非藏传的佛教和道教);黑色市场是指那些触及到政治并且挑战中国共产主义政府而被禁止的属灵或宗教运动(例如,法轮功,新疆伊斯兰教的某些支派),承受最多的镇压。灰色市场是指在政治兴趣上含糊不清的,例如,作为灰市的组织无形化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天主教的地下教会更接近于黑市,主要是因为梵蒂冈教廷的政治特征的延伸),将会继续扩大,从而争取到更多的宗教自由;与此同时,其它属灵运动或宗教的红色市场或黑色市场,将继续被鼓励或被压制。(注:当灰市发展壮大后,其政治性也会明显)
三、结论,以及推理性分析基督教对中国未来宗教自由的影响
在整个中国历史中,政府从不容忍任何“触及政治”的属灵或宗教运动,因为这些运动容易通过宗教的属灵和道德伦理角度,围绕“天命观”来对政府的权威进行有力的挑战,尤其是当一个政府不能惠顾所有的社会群体,或者被视为腐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的基督徒们相信,遵守《圣经》中为居住地和执政掌权者祷告的教导,会给自己带来益处。 [15] 在中国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坚持属灵和伦理道德的言行标准,在教会中强调“我们不涉及政治” [16] ,以及作为耶稣基督的门徒,持守“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甚至“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马太福音》5:10,44)。因此,家庭教会没有直接从政治上威胁到政府,看起来在中国会有光明的前途,尽管政府一直在试图限制和压制家庭教会运动。政府对家庭教会越来越紧的控制政策,主要原因之一,是认识到基督教在东欧剧变的教训中所扮演的间接角色。作为旨在“援助受逼迫的教会和推动中国宗教自由”的对华援助协会,其会长傅希秋牧师(神学家),曾经指出:“(中国)家庭教会的唯一元首是基督,在传播福音的活动中,不可避免地成为‘非法团体’,并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因此,必须要承受来自国家的惩罚。” [17] 作为基督教,以灰色市场为主的家庭教会和以红色市场为主的三自系统中的公开教会,正在共同促进并更新着中国的宗教自由现状,主要是通过一种新型的“无形化的宗教公民社会” [18] 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立。(完)
从国会的CECC网站英文版PDF全文阅读下载:http://www.cecc.gov/pages/roundtables/2010/20100618/shanTestimony.pdf?PHPSESSID=8ce50ba98070e5f6761c5d0767f047d6
尾注:
[1] Valerie Hansen, The Open Empire, a history of China to 1600, (New York-London: W. W. Norton & Company, 2000), 40-41.
[2] Compiled by WM. Theodore de Bary and Irene Bloom, Source of Chinese Tradition, Volume I, from earliest times to 1600,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9), 27.
[3] Valerie Hansen., 41.
[4] 同上。
[5] 同上。
[6] Richard Hooker, Ch’ing China: The Taiping Rebellion, http://www.wsu.edu/~dee/CHING/TAIPING.HTM
[7] 王忠欣,《孙中山和基督教》,选自他编辑的学刊《基督教与中国》,第4期,第15页。
[8] 同上。
[9] 同上,15-16。
[10] Valerie Hansen., 41.
[11] 更多信息,www.freegao.com
[12] 援引傅希秋的《上帝和凯撒:共产主义中国的政教关系》。他在2003-2005年期间,担任俄克拉荷马卫斯理大学的宗教和哲学教授,其中的一篇论文。God and Caesar: Church and State Relations in Communist China, Professor in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at Oklahoma Wesleyan University for the 2003-2005 academic years.
[13] James W. Tong, Revenge of the Forbidden City: The Suppression of the Falungong in China, 1999-2005.
[14] 杨凤岗:《中国的宗教三色市场》Fenggang Yang, The Red, Black, and Gray Markets of Religion In China, The Sociological Quarterly 47 (2006) 93–122 © 2006 Midwest Sociological Society.
[15] 《圣经·旧约》中的《耶利米书》29:7的内容:“我所使你们被掳到的那城,你们要为那城求平安,为那城祷告耶和华,因为那城得平安,你们也随着得平安。”《新约·罗马书》13:5-6的内容:“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为他们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16] 1996年,傅希秋牧师在北京因为从事家庭教会工作而被捕入狱。在被审讯的过程中,他强调:“我们在教会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政治的事情,因为我们支持政教分离。”审讯的警察回答说:“我要让你们在任何地方都要谈政治。”意思是,政府想要让家庭教会在任何地方都要支持共产党的政治。
[17] 傅希秋:《上帝和凯撒:共产主义中国的政教关系》《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度报告》中的第五部分的第2点:
[18] 《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度报告》中的第五部分的2、《教会是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房角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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