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进程 ——基督教在中国的深化发展
作者:单传航
人类历史可以视为是上帝不断教育人类并逐步提升人类文明的过程。这种文明一旦形成,就如阳光和春雨,成为普世恩典,上帝的子民和世人都能享用。上帝教育人类的方法和内容,都记录在《圣经》里,也反映在犹太-基督教文明史中。
耶稣基督的教会和基督教在中国发展到今天,急需进入信仰深化的成熟稳固阶段。信仰的深化,就是指教会和基督徒需要将《圣经》的直接真理和延伸应用真理知识,在个人、家庭、教会和社会中,深刻广泛地实践出来。这样的结果之一,就是影响更新社会文明。
对于基督徒个人,这种信仰的深化,主要表现在有意识地对心理模式进行更新。对于教会,主要表现在开始有意识地影响更新社会文化。只有这样,基督徒个人和基督的教会才能长大成熟,成为山上之城和社会之光,并不可避免地缔造出中国环境里的基督教文明体系。然后,通过这种新文明的结构为载体,对内继续抢救灵魂、更新人心和社会公德,对外进行跨文化的宣教,拓展上帝的国度,影响其它民族的文明,荣耀主耶稣基督的圣名。
基督徒和教会在中国社会中有意识地建设基督教文明,这是世界基督教史和中国历史中令人兴奋和极其壮丽的新篇章。
一、《旧约》和犹太文明
文明是什么?我认为,简单地说,文明是人类主动脱离邪恶、愚昧和诅咒而接近真理并获得自由的程度,即伦理道德、客观知识和哲学思想不断提高并接近上帝期盼的过程。因此,文明不是静态的,而是可以不断成长的个人、家庭和社会的生命,类似于一种艺术。文明始于人的心灵,达于人的头脑,显于人的言行。
最理想的社会文明形态应该包括两部分文化要素:以《圣经》为基础的信仰神性文化和以理性逻辑哲学思维模式为基础的人性文化。前者是上帝对人类心灵的启示性教育,后者是人类头脑创造力的责任。两者之间的联合运作,形成最有活力而有发展前途的文明生态。这样的文明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重要特征,是人类拥有上帝形象的美好标志。
根据《圣经·旧约》记载的初期人类和以色列犹太人的文明发展过程和文明内涵,可以深刻理解和学习理想文明形态的形成原理和四大组成板块:《圣经》神性信仰(神权)——伦理法典(人权)——宪政(管理)——人性自由(文艺)。
1、人类初期的文明
《圣经》中记载了人类文明的起源。根据《创世记》可知,上帝用5天的时间创造了天地万物,然后在第6天创造了人类,并赋予人类创造文明的能力和责任。下面的这两段经文包含了丰富的真理信息:文明是人类的事务,是以家庭和社会为机体;上帝非常重视人类的文明程度,因此不断提供教育进行帮助。
“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1:26-28
“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耶和华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耶和华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它为女人,因为它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7-25
根据上述经文可知,第一、人类具有上帝的形象,并且是有灵的活人,这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那么,“上帝的形象”和“有灵”在人类身上,具体表现是什么?这是一个困难的神学问题,因为是属于启示性真理范畴,如果没有来自上帝的具体启示,就超出了人类思维的界限。我认为,上帝的形象,本身就是人类的文明标志,是文明的原生形态符号。此外,人类的创造性能力是上帝形象的表现之一。创造不是指制造物质性的东西,因为人手造出来的物品,无非是对上帝创造物的模仿。人类能创造文明,这是最接近于“无中生有”的创造性,属于上帝的形象之一。文明始于上帝赋予人的灵,并通过人性展示出来。
第二、管理和命名,是人类创造文明的第一步。管理是政治和法治,命名是文学和艺术。管理和文学艺术是文明的硬指标。文明程度越高,文艺(美学)就越发达,治理和管理水平也就越高超。文明能满足人们的心理和精神,这是人类被上帝创造时所赋予的需求。管理的职责,是上帝所赋予的权柄,主要是通过头脑来运作。动物无法形成社会,只有人类能够,主要是因为管理和命名的能力。社会不是简单的群居和利益共同体,而是复杂的人际关系在伦理和法律的框架下,通过权柄所实施的管理和命名的责任而形成的。如果观察人们的说话,就会发现大多数的言语是评判性的,诸如,“是什么,不是什么”、“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等等,是出于管理和命名的意识。
第三、神性法律与伦理是文明的基石。上帝让亚当管理伊甸园,同时命令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上帝的命令是伦理,也是律法——其意图是,限制人类管理的权柄,不致任意妄为,因为人类并不是被管理对象的主宰。然而,亚当和夏娃违背上帝的命令吃了禁果,就不仅滥用了管理的权力,还导致魔鬼撒旦成功将罪性传播给人类,毁坏了伊甸园里上帝所启动的人类最初的文明。这种原始的文明是如此纯洁和高级,以至于上帝能够与人类同在,面对面的谈话。之后,上帝将亚当和夏娃流放到一种低级的文明中。这种低层次文明进一步被罪污染,就变得如此荒蛮,以至于亚当的长子该隐谋杀了亲弟弟亚伯。
根据上帝的伦理和法律进行自我约束,是人类文明的高级形态的必要前提。文明中的自由是伦理和律法框架中的安全范畴,是真理所赋予的平安和释放。越是文明发达的社会,人们的自我约束性就越强,就越容易遵守法律和伦理道德。亚当夏娃就是没有重视自我约束,或者是自我约束的力度不够,导致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上帝在《创世记》第3章中对亚当夏娃犯罪的宣判,其中“苦楚”、“终身劳苦”、“汗流满面”的关键字,说明了堕落后的人类文明的本质是没有盼望的。接着,“耶和华上帝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穿”,标志着上帝对人类进行文明教育的功课开始了,如同父母对叛逆子女的教育,出于恒久忍耐的爱。
第四、婚姻、家庭和子女。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于是,上帝设立了第一次婚姻,第一对夫妻和第一个家庭。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两个家庭就可以组成一个社会。上帝还让家庭“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于是,社会就正式形成。婚姻是人类文明的独特标志,一男一女的结合更是独特,区别于所有的动物。上帝只造了一个女人夏娃作为亚当的配偶和助手,以及人类男女的自然出生比例总是大致相当,都说明了上帝设计的本意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因此,一夫一妻(一男一女)是婚姻家庭文明的最高形态,是人类通过向上帝负责的伦理道德而进行自我约束的成功表现。
因此,同性恋、堕胎、乱伦,属于反文明和反社会的一种方向,必然导致文明的堕落和人性的禽兽化。文明的堕落直接导致社会的腐败和缺乏创造力,罪性获得自由发作,个人和家庭的生活紊乱。
2、以色列人的《旧约》文明
《圣经·出埃及记》中的记载,说明了以色列作为一个民族,其文明进程是如何受到上帝的亲自教育和督促而形成的。通过神性真理信仰为核心、人性责任伦理的律法、法治—宪政的管理制度,犹太人的人性文明迅速提升,社会日益先进。
在《旧约》中可以清楚看到,每当人类在伦理道德上堕落,在人性上腐败,在神性上叛逆,文明就会降级或失落。最后,甚至导致上帝毁灭人类。例如,在挪亚时代上帝发大洪水毁灭人类之前,人们“终日所思的尽都是恶(创6:5)”,“世界在上帝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创6:11)”,甚至,“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6:6)。”挪亚时代之后,上帝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两座城市,也是因为城里的人们在上帝面前“罪大恶极”。
以色列人在埃及沦为奴隶达400年之久,社会文明程度降到了最低点。然而,上帝带领他们出埃及并进入迦南之后,只经过两代人的时间,就将以色列教育培养成文明强国。这是非常珍贵的文明历史案例。上帝教育犹太人的方式,大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神性的圣洁真理信仰:从亚伯拉罕开始,上帝就开始在犹太人祖先当中培养建立神性的信仰。到了摩西的时候,这种神性信仰的重申和强化,到达了历史性的新高度。上帝首先通过燃烧的荆棘向摩西显现,随后通过摩西行了许多伟大的神迹。这些神迹直接鼓励和巩固了以色列人的神性信仰——文明的源泉。
上帝行使了12个史无前例的神迹,惩罚埃及人,将以色列人从埃及政权的奴役下解放出来,赋予了他们人权、尊严和自由。同时,也让以色列人的神性信仰有历史事实根基,并产生敬畏之心。“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而智慧是文明的营养。当神迹出现在人类当中,人类出于人性的骄傲,容易忘记和不承认神迹的发生。于是,上帝设立逾越节,让以色列人每年庆祝,纪念上帝行使了有目共睹的伟大神迹,将他们解放出来。同时,逾越节中还隐藏了一条数千年的预言,到了最后在耶稣的身上完全应验,从而交叉证明了逾越节的神性来源和意义。此外,出埃及之后,以色列人在旷野的40年飘荡中,无可否认的神迹,包括天降吗哪食品一直伴随着,继续巩固和深化了他们的神性信仰。
上帝以神迹的方式出现在人类当中,是为了促进神性信仰,提升人性的美好和社会的公义,从而促进人类的文明。人类的文明必须要有真理神性的源泉,否则就会被罪性污染腐败,甚至完全堕落,导致文明降级甚至丧失。上帝在旧约时代选择犹太人,因为他们是亚当-夏娃和亚伯拉罕-撒拉的直系后裔,代表着全人类,同时也是上帝持守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和所立的旧约。
第二、律法赋予权利和责任:胜利离开埃及后,上帝就通过摩西颁布律法。这些律法也包括伦理道德的内容,从而有力保障了文明的健康成长。在犹太人体会到了从奴隶成为自由人的可贵之后,上帝通过摩西颁布了十诫命(出埃及记20:1-17)和相对应的详细法规。
十诫命属于宪法性质,分为两部分:前四条是人应当怎样对待上帝——即神性信仰的责任,同时也是上帝在人类面前的神权;后六条是怎样对待别人——人性伦理的责任,同时也是基本的人权。以上帝真理为基础的神性信仰责任与人性伦理责任,同时也是神权和人权,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直接缔造了犹太文明,同时也丰富了人类文明的内涵,提升了文明的层次。
颁布十诫命之后,上帝开始颁布详细的法律和法规。第一条就是怎样建造为上帝献祭的祭坛,即神性责任先行一步。然后,是关于怎样对待别人的典章,首先是怎样对待他们当中那些社会地位最为低下的奴仆。接着,上帝又颁布了大量细节性的法律条文,主要还是两个部分:对上帝的责任和对别人的责任。其中,《利未记》的条文主要是怎样具体履行人对上帝的信仰责任,旨在让人圣洁;然后,《申命记》主要是怎样具体履行对别人(包括邻舍)的权利责任,旨在让人行公义。当然,这两书在神性责任和人性责任的两个方面也有重叠交叉的部分。例如,《申命记》中也有强调神性责任的内容,还在4:24中特别提到“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乃是烈火,是忌邪的上帝。”(同时参看《希伯来书》12:29)(节选自笔者的《神性与人性——燃烧的荆棘》)
在真理的神性信仰的基础上,责任和权利才能得到充分的促进,社会文明才因此提高。通过摩西传播上帝的话语,重申与亚伯拉罕的契约,颁布法律规定神性信仰和人性伦理的双重责任后,上帝将犹太人从奴隶的层次快速提升为文明的民族,并进一步繁荣强大,预备好进入迦南地区承受更伟大的赐福,建立国家,影响其它民族,荣耀上帝的圣名。
第三、法治与宪政确保社会公义:上帝颁布了法律,就开始严厉执行。上帝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让以色列人明白,个人和社会团体是不可分割的,一个人违法,可能株连整个群体。同时,尽管是通过摩西颁布的律法,摩西和其它犹太人的最高领袖,不论是政治、宗教和军事领袖,都必须和人民一样遵守同样的律法。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是摩西和大卫那样最有威望的政治领袖,在违背律法之后,也会受到惩罚,甚至摩西还失去了进入迦南的荣耀资格。同时,犹太人的政治领袖(国王)和宗教领袖(先知)的双重权威,形成了权力相互制衡的两权分立的政治管理模式。这就是宪政和法治文明的原始朴素模型,是上帝亲自传授给人类并进行实践指导的。
因为违背律法,出埃及的那一整代人也失去了进入迦南地区的资格,直到旷野流荡40年全部死去,新的一代人才进入了迦南,并且是在新的领袖的带领下。进入迦南后,上帝又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和伦理的强化教育方针,让以色列人从首领到平民,都因为大大敬畏而严格遵守律法伦理,严守上帝子民的身份并履行神性和人性的双重职责,导致整个民族在上帝面前视为圣洁,神权得到尊重,人权得到保障,公义在社会中彰显。因此,整体文明迅速提升,并蒙受上帝丰富的精神和物质的双重赐福。
有时候,这种雷电般严厉的律法执行不仅让犹太人感到恐惧,甚至也令他们感到气馁。例如,大卫王在运送上帝约柜的时候,忽略了只有利未人才是上帝膏立的祭司,才有资格接触圣洁的神性器具,于是就让一般的人运输。结果,悲剧发生了:“到了拿艮的禾场,因为牛失前蹄,乌撒就伸手扶住上帝的约柜。上帝耶和华向乌撒发怒,因这错误击杀他,他就死在上帝的约柜旁。 ……那日,大卫惧怕耶和华,说:耶和华的约柜怎可运到我这里来? 于是大卫不肯将耶和华的约柜运进大卫的城,却运到迦特人俄别以东的家中。(撒下6:6-7,9)”这种宪政制度和法治运行的初期,即使大卫王也不太适应,并且感到气馁。然而,他很快明白了问题所在,就严格按照上帝的律法规矩,让利未人运输约柜,并符合法规的要求,结果平安运到,还因此蒙受上帝的祝福(《历代志上》第15章)。上帝所拣选膏立的大卫王也必须臣服于上帝的律法,这就是宪政的原生精神所在。(节选自笔者的《神性与人性——燃烧的荆棘》)
正是这种宪政和法治的严厉性,导致了以色列人从奴隶层次的文化生态,迅速成为高度文明和强大繁荣的民族和国家。从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开始征服迦南,经过了大约250年,到了所罗门王的时代,以色列就成为最为文明发达的国家,名声远扬,让外国使节和国王纷纷前来朝拜。根据《列王记上》10:23-25 的记载:“所罗门王的财宝与智慧胜过天下的列王。普天下的王都求见所罗门,要听上帝赐给他智慧的话。他们各带贡物,就是金器、银器、衣服、军械、香料、骡马,每年有一定之例。”最令人惊奇的是,作为当时的文明古国埃及的法老,昔日犹太人的奴隶主,也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所罗门王(列王记上3:1)。所罗门执政期间,圣洁、公义、智慧、繁荣、富裕和军事强大,成为犹太文明的主要特征。耶和华的名大得荣耀。
以色列文明的败落:文明可以在一代人当中建立起来,也可以在一代人中失落。以色列文明发展的根基,是神性信仰。堕落也是从信仰开始。《列王记上》11:4,9-10记载了这一文明衰落的开始与原因:“所罗门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不效法他父亲大卫诚诚实实地顺服耶和华—他的上帝。……耶和华向所罗门发怒,因为他的心偏离向他两次显现的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耶和华曾吩咐他不可随从别神,他却没有遵守耶和华所吩咐的。”
信仰的背叛,人心的腐败,导致文明的衰落,帝国的崩溃始于内部。于是,以色列国的内部分裂,成为两个国家。之后,由于国力衰弱,外国敌人开始攻打,战乱不止。两国之后的历任国王中,再也没有出现大卫和所罗门那样的杰出人物,而上帝也不断通过先知反复警告那些悖逆的国王,内容主要涉及两点:信仰的圣洁和社会的公义。国王和先知的二权分立模式,仍然在维持着以色列的政治文明,尽管由于国王和人民对神性信仰的背叛和在人性伦理方面的堕落而导致大势已去。国王所代表的是人性文化,总是希望获得能够独立于神性信仰的自由和权力;而先知所代表的是神性信仰,意在让国王的权力和人民的自由都臣服在上帝的伦理框架下。
在大卫、所罗门等文明繁荣的时代,人性文化与神性信仰之间是彼此和谐运作,因此文明高度发达。但是,之后的时代,两者之间是彼此争斗制约的,从而导致文明的衰落。然而,那些国王中凡是重视神性信仰的,就获得上帝的赐福,文明就得到维护;反之,国家就遭殃。这样反反复复,但整体趋势是走向亡国,不可救药。除了谴责国王,上帝还派先知谴责民众的罪恶。不论是国王还是普通民众,在罪性上都是一样的(只是机会不同),都需要臣服于上帝的伦理约束。从这一点来看,如今西方政治自由主义者们所鼓吹的以“人民无误论”为假设前提的民主制度,是幼稚而可笑的,经不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根据《列王记下》22:1-2的记载,所罗门王之后约300年,犹大的国王是约西亚,他是上帝所喜悦的,因为“约西亚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行他祖大卫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这位约西亚王在位第18年的时候,下令修复圣殿,结果在圣殿发现了先祖留下的文明的秘诀——律法契约书。根据《列王记下》23:1-3记载,于是,“王差遣人招聚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众长老来。王和犹大众人与耶路撒冷的居民,并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百姓,无论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华的殿;王就把耶和华殿里所得的约书念给他们听。王站在柱旁,在耶和华面前立约,要尽心尽性地顺从耶和华,遵守他的诫命、法度、律例,成就这书上所记的约言。众民都服从这约。”接着,约西亚王开始拆除偶像,废除异教,恢复真理的神性信仰,圣洁又开始回到政治和文化中。
这是多么令人羡慕和肃然起敬的场景:国王和民众都与上帝立约,复兴真理的圣洁神性信仰,遵守上帝的法律和伦理。这就是犹太文明的秘诀,也是宪政和公民社会的基本思路。但令人遗憾的是,好景不长,正如《列王记下》23:25记载说:“在约西亚以前没有王像他尽心、尽性、尽力地归向耶和华,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后也没有兴起一个王像他。”因此,荒凉的结局已经定了。在基督徒个人的生活中,我们也是常常如此,不知道错过了多少荣耀上帝和获得赐福的机会。
小结
整本《圣经·旧约》也可以视为人类文明史的教科书。上帝在人类文明史中扮演导师的角色。以犹太文明为例,上帝帮助以色列人从建立个人和群体的圣洁神性信仰开始,然后颁布伦理法典,奠定神权、人权、责任、自由的文化理念,接着通过二权分立,建立法治和宪政的社会体制,最后强调社会的圣洁和公义。这是犹太文明的发展过程和基本元素。
《旧约》记载的犹太文明主要包括神性信仰、伦理道德、法治宪政。不可忽略的是,犹太文明也学习了当时埃及的一些先进文化,包括科技、艺术,等方面的。摩西从小接受埃及的皇宫教育,成为埃及文明中的精英,也就自然将埃及的一些社会文明带入犹太人当中。同样,在《新约》时代,基督教文明的发展,不仅继承了犹太文明,还吸取了希腊—罗马的逻辑思维哲学及其衍生的科学和政治模式——属于纯粹的人性,从而将人类文明推向了新的顶峰。
法治的严厉让平民和国王都害怕,但这不是上帝的最终意图。上帝希望人们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从内心自然乐意臣服于上帝的伦理法典;这正是《旧约》时代上帝教育人类(犹太人为代表)所要完成的意图。也可以说,人类的文明来自人类对罪性的自我约束,而这种自我约束的最理想原则是上帝所赐给人类的伦理律法原则——神权和人权,而最有效的约束是来自对上帝的神性信仰责任的忠实。这样的自我约束程度越高,文明的程度就越高。自我约束,落实到最深处,是对心理的自我约束。文明的大树,从心灵中发芽。(参看笔者的《中国基督徒的心理更新》)
二、西方欧美的基督教文明
基督耶稣来到这个世界,开创了《新约》时代。这一历史事件成为人类文明史的分水岭:上帝亲自来到这个世界,成为人的样式,并且有圣灵从此内住在基督徒里面,直接赋予神性和上帝儿女的身份,从而大大提升了人类文明。在《旧约》严格的伦理法治文明的基础上,《新约》要求人们的行为出自心灵的爱,而不是出于对律法和惩罚的畏惧。爱的动机和行为自然就成全了律法的宗旨,正如耶稣所说的:“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经过漫长的《旧约》时代的神性法治教育,人类文明终于上升到能够接受《新约》伦理教育的高度。
西方欧美的基督教文明,也可以称为人类的《新约》文明的代表,是人类历史中文明的最高峰,至今没有被超越。基督教文明的发展,与《旧约》犹太文明的发展模式,有相当的类似之处;此外,还结合了希腊-罗马的世俗文明。根据我的观察、体验和研究,西方现代文明的辉煌,是世俗罗马-雅典文明与犹太-基督教文明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伟大成果。然而,两者的结合并非通过自愿的合作,而是通过近2000年的竞争和斗争相互制约的结果,并主要是通过政教关系的竞技场和阵地。罗马-希腊文明的本质是以理性-法律为中心的世俗文化,犹太-基督教文明的本质是以律法-伦理为中心的信仰文化。伦理作为道德哲学体系,证明人类为什么需要和遵守道德,并为道德提供标准;而信仰意识形态为伦理提供标准。(笔者的《基督教与中国公民社会》)
1、柏拉图对摩西律法的借鉴
“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公元3世纪)是一位哲学家,他认为柏拉图所代表的希腊政治观,特别是在立法方面,受到了摩西的影响。政治就是控制,是与人有关的,因此滋生国王的角色职责。国王通过法律管理,明白如何统治自愿的民众。柏拉图认为政治包括法律和政治正确;后者包括政治视野与政治和谐秩序。一方面,统治者需要调整自己适应被统治者;另一方面,被统治者要顺服统治者。这是摩西管理事务的方式所突出说明的。柏拉图还受到摩西教导的影响,认为法律是基于人的出生,而政治是基于结社和同意。”(参看笔者的《双重身份和双重使命》)
不仅是政治观点,对希腊政治彻底失望的柏拉图,在埃及等中东和西亚地区游学10年后回到雅典,他的哲学观点中突然出现了上帝的概念,并明显是出自《创世记》中上帝的形象——宇宙万物的创造者。这并非巧合与推测,因为当时的埃及和西亚地区的文化中,尤其是时逢犹太人回归故土且圣殿重建完毕,摩西五经(《圣经》的前五书)在这些地区传播甚广。《圣经·使徒行传》15:21也证明至少在犹太人居住的地区是这样的,“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斯多德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形而上学》,终于将门派林立的希腊哲学传统,归纳成一个整齐的在笼统神性框架中的人类理性思维体系。希腊哲学是人类自身探索真理的顶峰水平,除了犹太人的神性文明之外,超过世界上所有其它文明,但也只是属于一般性的人性真理,因为有关上帝的观念和知识,只有通过特殊启示真理,才能为人们所知。当柏拉图学习到了《摩西五经》中的上帝观、世界观和法治观,就将希腊哲学文明推向了新的高度。正如上古时期的神性文明对人类文明的提升:“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上帝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创世记6:4)
2、教会初期在罗马帝国的得胜——神性信仰的确立
正是在希腊哲学和罗马政治进入成熟时期、罗马帝国殖民以色列等民族并导致这些地区的希腊化的历史文明大环境中,耶稣基督降生在伯利恒,开创了伟大的《新约》时代,并注定要通过神性的教育,将人类的文明推向一个历史新高度。作为人类所创造的文明最高水平的代表者——希腊哲学和罗马政治,在借鉴了《摩西五经》从而得到了一点真理亮光的照射下,这个时候已经预备好了人的心灵和头脑接受耶稣基督的全备真理,尤其是通过《约翰福音》的诠释方式。
除了哲学政治文化的软件环境,罗马帝国前所未有的版图扩张、发达的交通、繁荣的贸易、强大的军事所保障的社会安定,也达到了人类历史中绝无仅有的辉煌,这无疑成为福音传播的最有利的硬件条件。在此基础上,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圣灵的大能工作,将福音从犹太人开始,迅速传播到其它民族和地区。安提阿教会,作为第一个非犹太人教会,差派了历史上的第一位宣教士——使徒保罗,通过三次宣教旅程,将福音甚至传到了罗马帝国的首都。尽管如此,基督教从一开始,就受到犹太宗教保守势力和罗马政治势力的联合绞杀。从耶稣被钉十字架开始,他的门徒们就不断遭受逼迫,并涌现了大批的男女殉道者,前仆后继。
在基督教获得罗马帝国政府许可的自由之前,即在公元313年颁布《米兰诏谕》的政令之前,尽管遭受残酷的逼迫,基督教对罗马文明还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作为基督徒生活在罗马统治的境内,形成了许多执著的基督教伦理文化特征,与希腊罗马伦理文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例如,罗马文化崇尚男性的健美和勇猛,因此,出生男婴如果看起来不健壮,就会遭到遗弃野外。但是,基督徒却拒绝遗弃自己的孩子(参看殉道者犹斯丁公元2世纪的著作《致丟格那妥的信》),无论是否健美。此外,尽管全世界当时都是一夫多妻制,基督徒却严格坚持一夫一妻制。基督徒对妇女和儿童权利的尊敬,远远超越已经领先于全世界的希腊罗马文明。这不是人类自身靠自觉所能达到的文明高度,而是神性信仰责任的启示性真理所带给基督徒的亮光和高层次的文明内涵,以及履行神性和人性的双重责任的强大心灵动力。
顺便提一下,即使在罗马帝国之外的古波斯(伊朗)甚至里海地区,接近中亚,基督教信仰在当地的文化中也如明灯照耀,远远超前于当地的依靠人类自身发展的文明程度。根据在罗马帝国和波斯帝国交界处的几度易帜的埃戴萨(Edessa)王国的基督徒巴代散(Bardaisan 154-222后被定为异端)的《疆域之律法书》(Book of the Laws of the Lands)的记载,基督教当时向东传播之远,令人吃惊。他在书中记录了当地和东边地区的基督徒群体持守以信仰为基础、与当地文化格格不入的伦理风俗,说:“我们在帕提亚(Parthia)的弟兄们,他们不娶两个妻子,犹太基督徒们也不行割礼。我们在吉兰(Gilan)和贵霜(Kushan)的姊妹们不与外邦人结婚,那些波斯的基督徒不和他们的女儿结婚。那些米甸(Media)的基督徒不抛弃死人,也不把他们喂狗,也不把快要死的人活埋。埃戴萨的基督徒不会杀死那些犯了奸淫的妻子和姐妹,哈特拉(Hatra)的基督徒拒绝用石头打死小偷。”
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之后,就给罗马希腊文化注入了真理的神性信仰元素。教会得到空前发展,教义和教会体制趋于成熟。公元476年,罗马帝国包括首都在内的核心圈被北方的野蛮北欧民族所击败占领,西罗马消亡。在之后的500年里,由于教会对这些野蛮民族进行了成功教化,并结合东罗马-希腊文化在东欧的文明,才形成了以基督教信仰为核心的新西方文明的雏形,并最终通过西欧的由马丁·路德发动的基督教改革,将这种神性与人性有机结合的西方文明推向新高度。这个过程类似于《出埃及记》的模式——从文明形态最低级别的奴隶和野蛮人开始,通过接受神性信仰、伦理法典、国王和教皇的宪政二权分离,精神和物质文明程度就得到空前发展和提高。
那么,为什么基督教成为国教之后的一个世纪,巍然屹立8个世纪的罗马帝国却亡国了呢?这也是为什么当时许多人指责,是基督教导致了软弱的文化,因此罗马帝国衰落。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目睹了西罗马的灭亡,出于为基督教辩护的动机,写下了历史巨著《上帝之城》,说明世界上的国度不是永恒的,衰败是不可避免的;而上帝之城跨越历史长河和国家民族的界限,永恒屹立。奥古斯丁的辩论是有力的。也就是说,基督教信仰和基督教文明并不是服务于国家,而是服务于人类,是以人为本、以耶稣基督为主的神性信仰文明,其宗旨是爱上帝与爱人。爱国主义是人性文明的产物,鼓吹国家是最高的负责对象,并因此有合法和“高尚”的理由践踏其它国家的人权与和平。
罗马帝国的衰败,并不是基督教所导致的问题。一方面,可以认为是拥有弓箭和快马优势的野蛮游牧民族对定居民族的武力战胜。在火器发明之前,是世界文明史中许多地区都存在的现象,并且在东方的中国也不例外。从另一方面,需要观察到的是,西罗马消亡了,对基督教有什么影响呢?“在西罗马灭亡和蛮族们铁蹄蹂躏的恶劣环境中,耶稣基督的教会却巍然屹立。修道院保存并抄写了大量的书籍和经典著作,使得西方文明的知识得以延续下去。并且,教会开始在战火的废墟上向这些野蛮的异教民族传福音。500年后,整个欧洲由野蛮入侵者建立的国家都皈依了基督教,被教会和福音真理所驯服,跨入文明社会的行列,并建立起新兴的国家,先后是法国(公元496)、爱尔兰(561)、英国(697)、北欧和俄罗斯(公元1000年前后)等。”(参看笔者的《神性与人性——燃烧的荆棘》)
也就是说,上帝的智慧高于人类的见识。罗马帝国的西罗马的灭亡,导致野蛮民族有机会进入基督教文化环境,接受基督教信仰,并缔造出全新的西方文明。作为东罗马帝国,保留了希腊罗马文化,但是整体的基督教信仰和社会文明,却没有可观的发展;这是因为传统文化的局限性和束缚性。作为西罗马的地区,那些新兴的西方国家皈依基督教后,在经过神性的信仰之火锤炼后,由于没有文化传统的包袱,基督教迅猛发展。之后,西欧通过十字军东征才接触到并学习了东罗马的世俗人性文明(并导致文艺复兴运动),两者集合逐渐形成了理想的新文明模型,让西方文明在世界文明史中开始遥遥领先。
3、中世纪的文明——神性伦理对人性的驯化更新
“中世纪的黑暗”这种说法,是西方反基督教的人文主义阵营的批评。事实上,中世纪教会对社会的深刻控制和影响,是将野蛮的入侵游牧民族驯化成文明的欧洲人的重要原因。可以说,没有中世纪神性伦理烈火的炼净,就没有之后欧洲文明的辉煌。中世纪的基督教的错误,主要是神性伦理压制人性自由的神学错误和天主教会的错误机制。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一千年之久的中世纪(从公元476西罗马灭亡算起)的第一个500年,是驯化野蛮民族并建立基督教国家的过程,如同以色列人出埃及。中世纪的第二个500年里,由于政治与神性信仰的合一,在社会中严格执行基督教的伦理法典,是上帝提升人类文明的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就如同出埃及之后在旷野40年的信仰和伦理的锤炼,主要也是通过政治与神性信仰合一且二权分离的模式。
中世纪的教会有许多腐败,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这些罪行包括教皇职位可以买卖、设立宗教法庭残酷处死异端者、出售赎罪券,等等。正如奥古斯丁说明的,上帝之城是无形的,却永恒屹立,由圣灵所连接的众圣徒的心灵而组成的无形教会以及无形教会所组成的上帝国度,也是如此,圣洁而毫无瑕疵。有形教会的问题不断,主要是因为人的罪性,特别是教会领袖和神学家的错误。中世纪的教会和政府的关系,即国王和教皇的关系,属于《旧约》中的二权分立模式。国王和教皇之间的权力斗争导致相互的地位此伏彼起,是中世纪的主题之一。
然而,尽管有许多的错误,上帝仍然让他的教会不断成长和成熟,从而不断更新欧洲的文明程度。中世纪采用信仰和伦理的法律化,并通过严厉的惩罚迫使人们遵守。作为刚刚接受基督教的那些野蛮民族,正是通过这种包括国王在内的所有人都必须臣服在教会权柄之下的制度,没有躲避的空间,才被迫在生活中全方位地深刻实践基督教的神性信仰和人性伦理。这也是曾经为浪子的奥古斯丁的悔改生活历程模式。500年的严格教育和实践,导致了人们的道德水平和个人灵性素质空前提高,悔改和敬虔成为社会文化公德,成为人们个人生活和生命的一部分,并结出圣洁的果实,从而形成了基督教文明的坚实社会基础和传统伦理文化环境,迎接中世纪后的第三个500年文明的全面升级。
在第二个500年里,从公元1096-1291年,西方欧洲国王们和教皇联合发动了七次十字军东征。在这个过程中,人性文明(文艺、建筑、科技等方面)十分落后的欧洲开始接触到东罗马的希腊传统文化,大开眼界,包括教皇在内的社会精英十分着迷。圣战结束后,从14世纪初期,旨在学习罗马传统文明的文艺复兴运动开始在欧洲兴起,一直持续到16世纪。“文艺复兴传到北欧,掀起了学术运动。因此使得一大批宗教领袖们成为学者,不仅研究古代神学文献,而且还积极思考研究当时教会的神学思想错误,从而大大促进了基督教神学理论的健康发展,为宗教改革的到来和成功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参看笔者《神性与人性》)
这200年的文艺复兴运动,是在神性信仰的基础上发展人性文明的过程,正如以色列人从埃及等发达国家学习人性文明一样,上帝开始引导欧洲人进入成熟健康的文明形态。事实上,在十字军东征的后期,伟大的神学家阿奎那的托马斯,就将希腊哲学的精华——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进行注释和发展,在思维模式方面和哲学相关的学术领域里促进了欧洲的文明。因此,文艺复兴运动不过是在此基础上的全面希腊-罗马化的过程。
这样看来,欧洲文明的发展模式与犹太文明发展的模式类似:将最初所处的社会文明模式推倒重建,首先确立严格的神性信仰(尊主为大),其次建立伦理法典更新个人和社会道德水平,并建立国王和教皇的二权分立模式,然后学习其它民族先进的人性文明,最后形成自身的独特而辉煌的高度文明。然而,两者共同的问题是——都是人的罪性所导致的,在获得高度文明之后,人们就开始骄傲自大,贪图享受,努力争取一种没有上帝及其伦理约束的罪性自由,最终导致神性信仰遭到遗弃。于是,文明就迅速堕落,荒凉的结局定了。
4、近现代的英美文明——西方文明的辉煌顶峰
基督教改革,让西方欧洲开始进入了迦南。社会文化的重点从单纯的神性敬虔转向“信徒皆祭司”和“职业皆呼召”的信仰在生活中的具体实践。神性与人性在个人生活和社会文化中都开始获得健康的平衡。文艺复兴已经导致了社会文化的丰富多样性,尤其是艺术类的成就,提升了整体文明层次。除了天主教团体之外,整个欧洲都沉浸在喜悦中。改革所带来的人性自由空气,不仅使普通信徒们从信仰的僵化形式中解放出来,也让国王贵族们长舒一口气,开始享受因天主教势力衰落而导致的政治自由和政权回到凯撒手中的快乐。
由于错误的神学、教义和教会体制得到纠正,不仅是教会,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督教改革之后,始于17世纪的启蒙运动,让欧洲人的思想和创造力爆发出史无前例的生机,缔造了烟花般绚烂的新文明。在之后的二个多世纪里,欧洲的社会在神性与人性的平衡发展环境中,发挥出惊人的潜力,自然科学、艺术、经济、宪政模式、军事(火器的优势)等,全面高速发展,达到了人类文明史中自罗马帝国以来的最高点。其中,英国成为这些文明的代表性的中坚力量。尽管启蒙运动于19世纪初期通过学术界和政界转化成现代主义思想运动,在欧洲形成了公开挑战基督教信仰及其思想的势力,但其健康的发展还是一直持续了400多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才放慢了脚步。
这400年的辉煌,是在神性信仰、基督教伦理主导的政权管理和社会文化的前提下,罗马-希腊传统的世俗人性文化,特别是科技和文艺的发展,获得了足够自由的空间,综合作用而导致的。这是真理神性信仰文化和希腊式理性逻辑哲学的人性文化相结合的美好果实;同时,不可忽略宪政制度的重要作用。尽管当时的世俗文化是以反基督教的性质出现,但是以暗流的方式运作,并没有成为主导社会的势力,却正好弥补了当时欧洲人性文化的不足。这是一种注定的巧合。
此外,自17世纪中叶起,西方文明在欧洲文明之外,还发展出美国文明这一分支奇葩。美国文明的发展过程和模式,与犹太人在摩西的带领下的文明进程非常类似,因此其文明成果也是辉煌的,并在欧洲文明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达到人类历史中文明程度的新高峰。公元1620年,一批英国等地的清教徒,离开了逼迫他们的欧洲(埃及),乘五月之花号轮船,来到今天美国东北部的普利米斯登陆,正式进入这片迦南美地。
在登陆之前,船上的乘客集体同意制定签署了《五月之花号公约》——美国的第一份政治契约,内容如下: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这些签约之人,是蒙上帝恩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及爱尔兰的威严的国王詹姆斯陛下的忠顺臣民,信仰之捍卫者,——为了上帝的荣耀、基督徒信仰的推广和我们的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航行渡海,为了在弗吉尼亚北部建立第一个殖民地,因此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签约,彼此自愿结为公民政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得以有序进行、维持和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构建和规范最符合、最方便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一切公正和平等的法律、法规、政令法案、宪章与公职,我们全体承诺对此约完全的遵守与服从。据此,于主后1620年11月11日,我们的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第十八世和苏格兰第五十四世的国王陛下在位之年,在鳕鱼角签署姓名如下,以此证明。”
在这份契约中,至少包含了理想文明生态的三大板块:1、“以上帝的名义”和“推广基督教信仰”,奠定了神性信仰基础。2、基督徒信仰同时也包括了基督徒伦理,还有“公正和平等的法律、法规、政令法案、宪章和公职”。3、然后“在上帝面前庄严签约,彼此自愿结为公民政治团体”,确定了宪政管理和公民权利。
《五月之花号公约》明确了理想文明的三大板块,并且共同签署,美国文明就是按照这个方向发展的。至于文明的第四因素——文艺发展,在前三大文明板块运作而提供的条件下,是顺理成章的。这个公约对于美国文明的形成,意义超过那份专注在政治和公民权利的《独立宣言》。《独立宣言》更多地是代表了罗马政治-希腊文化,而不是基督教神性信仰。因此,《五月之花号公约》和《独立宣言》构成了理想文明生态的两部分要素:以基督教为基础的信仰神性文化和以理性逻辑哲学思维模式为基础的人性文化。
在之后的300年里,美国文明迅速发展,在经历了独立战争和南北内战之后,文明走向成熟,并在20世纪初期一跃成为世界最发达的文明强国。美国文明在20世纪导致了全球化运动,因此对全世界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涉及人类文明的各个方面:基督教信仰、科技、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艺、体育,等等。美国文明不仅是基督教文明史的最高峰,也是迄今人类文明的最高水平。
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 1805-1859 法国政治思想家),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的第十五章中,深刻阐明了基督教是美国公民社会—民主制度的不可分割的因素,并提倡政府应当遵守基督教的道德。对于基督教信仰在美国公民社会中的作用,他是这样阐明的:
“在美国,每星期的第七天,全国的工商业活动都好象完全停顿,所有的喧闹的声音也听不到了。人们迎来了安静的休息,或者勿宁说是一种庄严的凝思时刻。灵魂又恢复了自主的地位,并进行自我反省。
在这一天里,市场上不见人迹;每个公民都带领自己的子女到教堂去,在这里倾听他们似乎很少听到过的陌生的布道讲演。他们听到了高傲和贪婪所造成的不可胜数的害处。传教士向他们说:人必须抑制自己的欲望,只有美德才能使人得到高尚的享乐,人应当追求真正的幸福。
他们从教堂回到家里,并不去看他们的商业帐簿,而是要打开《圣经》,从中寻找关于造物主的伟大与善良,关于上帝的功业的无限壮丽,关于人的最后归宿、职责和追求永生权利的美好动人描写。
美国人就是这样挤出一点时间来净化自己,暂时放弃其生活上的小小欲望和转瞬即逝的利益,而立即进入伟大、纯洁和永恒的理想世界的。
我在本书的上一卷里考察过美国人的政治制度得以持久的原因,并认为宗教是主要原因之一。现在,我要研究的是宗教对个人的影响,并认为这种影响对每个公民的作用,并不亚于它对整个国家的作用。
美国人以他们的行动证明:他们认为必须依靠宗教,才能使民主制度具有德化的性质。美国人本身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也是一切民主国家应当理解的真理。”
令人遗憾的是,始于文艺复兴时期、在启蒙运动和现代主义运动中发展壮大并在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羽翼丰满的以抵挡基督教为主旋律的西方世俗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终于在进入后现代主义时期之后(1960-1970年代)彻底控制了欧洲的社会文化,揭开了欧洲文明走向歧途并无法避免败落的序幕。同一种力量,来自欧洲但是步伐要慢大约50年,也在美国社会文化中逐渐渗透,同样是通过占领高等教育领域的方式,于21世纪初期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正高度自信地开始全面摧毁伟大的美国文明。
5、当代欧美文明的衰落——神性信仰及其伦理的失落
马丁·路德发动基督教改革之后,在神性信仰及其伦理和人性自由的健康社会文化环境中,欧洲文明在文艺复兴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并通过启蒙运动而走向高潮。然而,正如主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13:24-26所说的那样:“天国好象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 在这种社会文化巨变的形势中,始于17世纪的启蒙运动,蕴藏了一股反基督教的世俗暗流,开始在欧洲慢慢集结并渐渐汹涌起来。这股力量代表了罗马世俗民主政治和希腊自然论(无神论或自然神论)的哲学,尤其是后者在被奥古斯丁的神学收编并沦为婢女长达1000年之后,终于利用基督教内部的分裂和国王政治势力的煽风点火以及民众长期遭受宗教律法压抑的不满情绪,抓住了历史机遇,开始号召人性解放并以此掩盖其反叛的计划,并最终于19世纪初期形成了现代主义思潮。
于是,这股暗流中的两大敌基督思潮,在现代主义的两大旌旗——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无神论的科学唯物主义——的号召鼓励下,终于登堂入室,成为社会文化潮流。前者是以科学的面孔出现,后者是以政治哲学的手段。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标志着西方现代文明的分水岭,并于1960年代开始进入后现代时期,即当代时期。由此,西方文明从辉煌的顶峰开始走向衰落,是因为科学教育与政治哲学的阵地被反基督教的自由主义占领而导致的。如今在21世纪初期,西方文明的腐败性衰落开始浮出水面,如冰山一角。当然,西方文明的衰落,是相对于自己的辉煌顶峰而言的,相比于世界其它所有文明,西方文明至今仍然是遥遥领先的。
笔者在《神性与人性》中,对现代主义思潮的问题进行了如下分析:
现代主义思想运动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军事扩展,导致欧洲对启蒙运动思想文明的怀疑并试图寻找新的方案;同时,达尔文的进化论的出现,是现代主义思想运动形成的标志性大旗。现代主义思想运动主要包括两支:无神论的科学唯物主义和受其影响而产生的基督教自由主义思想。前者强调的是神性并不存在而“人定胜天”,后者强调的是人性不需要神性而自主。启蒙运动本质上促进了基督教人性文明的大跃进,并继续强调神性框架下的真理性和确定性,以及基督教伦理体系的不可缺少性,属于神性光照下的现实主义。而现代主义思想运动则是人性文明针对神性文明的大反叛,尽管仍然强调真理的概念,却抛弃基督教伦理,建立人性(和罪性)自由为原则的伦理体系。出于对人的高度自信,认为人能够不依靠神性成为美好的人,且没有神性的社会能够更加理想和文明,因此这是一种盲目幼稚的人性理想主义。马克思等人的共产主义理想,就是在这种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产生的。
现代主义思想的自信,主要是来自于现代科学的发展和世俗主义哲学,尤其是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有力挑战了基督教的创造论,并席卷学术界,成为一种新的信仰并衍生出新的思想意识形态体系。直到今天,科学已经发展到基因阶段,仍然有许多科学家相信进化论。最可笑的是,西方的学校从小学就开始教授进化论,与共产主义国家的洗脑式教育异曲同工。进化论为核心的无神论唯物主义思想在欧洲发展了还不到一个世纪,震惊全人类的两次世界大战爆发,人性自主和人定胜天的高度自信遭到完全摧毁。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只是给欧洲偏离神性轨道的骄傲且盲目的人性以警告。然而,欧洲社会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第二次世界大战不可避免的爆发,其中德国、意大利和亚洲的日本扮演了罪恶的角色。日本是现代主义文明在欧洲之外的唯一门徒。现代主义浪潮对北美的影响比较肤浅和缓慢,因为清教徒建立并影响的美国文明高度重视神性,且十分坚固和强大。欧洲的现代-后现代主义文明发展比北美的总是快一步。
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在欧洲摧毁了基督教的神性信仰文化,现代主义思潮摧毁了基督教的伦理法典权威,并因此奠定了欧洲文明走向衰落的文化土壤。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种族问题上人们接受了教训,尽管不承认是由于生物进化论的影响,但是在实践上采取了政治自由主义政策(不是基督教的伦理,虽然表面相似,本质上是反真理的)。自由主义思想认为种族之间平等的观点,是基于世俗高尚主义的文明情感,认为人类本质是高尚的,因此能够解决自己的问题。基督教伦理是出于启示性真理,认为上帝创造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但是强调每个人的罪性,以及人类无法自救。
需要高度重视的是,现代主义思潮中最有影响力的产物——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无神论的科学唯物主义的结晶——共产主义,是敌基督教势力和败坏欧洲文明的主要力量。马克思所称的这个“在欧洲上空徘徊的幽灵”,在上个世纪掀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共产主义暴政运动,将大约三分之一的人类奴役在暴力和贫穷为主旋律的枷锁下,践踏了人类的基本尊严。冷战后,人们欢呼共产主义政权的连锁垮台,但是由于对共产主义本质的忽略,导致共产主义幽灵在欧洲再次趁机复苏反扑,这次是以政治自由主义的面孔,通过以和平演变的方式,正在大获全胜。
共产主义的本质,并不是独裁和计划经济——这些只是共产主义政权建立之后的执政方式。共产主义的本质在于其政治社会哲学理念:资本家追求商业利润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平;穷人的问题总是富人和精英造成的;普通民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而不是社会精英;需要暴力手段进行社会资源平均分配。
二十世纪的共产主义运动,就是基于这样的假大空理念,特别是仇富心理,成功煽动了民众的物质欲和权力欲的罪性,导致革命运动的成功,消灭了社会精英阶层,开始了共产主义政权时代。共产主义在灵界背景中,是人类罪性通过高尚的借口而自由发挥的伪善道德和邪恶政治,因此其罪恶之任意妄为的惨重代价是必然的。于是,民众很快发现,共产主义革命的口号完全落空了,因为人民更加贫穷,社会更加不公正,政治更加腐败。由于精英阶层被系统性的消灭,整体社会生产能力和运作效率大大降低。而且,新的精英群体从人民中脱颖而出,尽管能力远远不如他们之前所消灭的贵族精英,但是对于权力和财富的渴望与贪婪,却有过之而不及;他们对人民专制的凶狠,达到历史的新高度。因此,通过暴力革命而产生的共产主义暴政,很快由于自身的运转失灵以及遭到人民的反对而垮台,或苟延残喘。
令人惊奇的是,共产主义运动并没有因此消亡,而是在欧洲和美国继续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进行。自从1960年代后,由于政治自由主义和反基督教世俗力量的联合运作,通过教育系统和大众媒体,对人民逐渐实施系统性的洗脑式教育,让民众不知不觉地接受了共产主义的本质理念。其中,因为暴力革命的方式已经遭到普世谴责,共产主义理念的鼓吹者就号召通过民主制度的投票进行颠覆,然后制定新法律,通过法律暴力推行社会资源的平均分配,践踏了多劳多得的自由经济的公平原则,同时鼓励了不劳而获的偷盗和寄生文化。这正是如今欧洲和美国正在进行的共产主义和平演变,全方位毁坏着西方基督教伦理中“敬虔、公平与爱”为基础的文明生态。
笔者在《基督教与中国公民社会》中,通过政治与宗教之间关系的角度,阐述了西方文明遭到敌基督教思想潮流的腐蚀并产生恶果的原理:
包括《独立宣言》在内的美国的立国政治哲学和宪政体系,几乎借鉴了英国伟大的基督徒学者约翰·洛克的基于基督教伦理的全套理论体系,涉及宪政制度、政府教会分离、公民权利,以及宗教容忍,都是从“上帝创造人人平等”这一基督教的神学命题出发。作为《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自然神论者、罗马文明的杰出代表者杰弗逊(美国第三任总统),裁减了洛克的原装体系,忽视了经济财产方面的理论,并用“上帝”和“不言而喻”这样的语言,“忽悠”了善良的清教徒们,导致美国政教分离的程度,从开始就一直是模糊不清的。根据杰弗逊的《圣经》观和自然神论信仰,他所说的上帝,其实就是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哲学意义的上帝。这是非常巧妙的概念偷换。当时似乎只有后来成为杰弗逊的政敌的约翰·亚当斯——基督教文明的代表者,看出了其中的“猫腻”。这位美国的第一任副总统和第二任总统,他的观点很清楚:“我们的宪法是为持守道德的宗教人士所设立的,而对于不是这样的人民所组成的政府而言,是完全不济于事的。”[30] (Our constitution was made only for a moral and a religious people. It is wholly inadequate to the government of any other.) 这里的“宗教人士”,在当时指的是基督徒。美国的政教关系模式,是西方和世界文明史中最先进的制度,但仍然有发展的空间。
此外,西方的宪政思路在最初形成的时候,其方向主要是限制国王和政府滥用权利,怎样保护公民权利。然而,基督教的神学认为国王和草民同样是罪人,都需要制约;面对上帝人人平等;受害方并不一定是正义的。如今西方文明经过300多年的努力终于限制了君王和政府的权利,却吃惊地发现人民的权利也需要限制,尤其是在面对国家(或民族)之间利益冲突的情况下。那些民主万能论者的假设是,人民和多数人总是正确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民众可能通过暴力革命和民主制度而滥用参政权利,并集结成“可拉一党”,满足自己的权利欲和罪性(《圣经·民数记》第16章)。例如,以爱国和追求自由平等为口号的法国大革命、二战时期崇尚种族爱国主义的德国和日本法西斯、共产主义暴政的苏联-东欧-中国-朝鲜、当今中东茉莉花革命后一些国家的民主暴政,以及非洲一些国家的宪政公民—民主政府的集体腐败。因此,二战后联合国的建立和国际法-公约的制定发展,都是旨在保护超越国家公民权利概念的人权(这也是一个非常基督教的概念)。然而,事实上国际法是难以实现的,因为在将神权和王权去除之后,国家就被爱国主义神化,公民就被民主制度神化,成为最高的权威。这又是一个怪圈。
西方延续始于19世纪的现代主义思想运动的反基督教的世俗无神论的信仰意识形态,借着怀疑主义和世俗存在主义的哲学(标志性口号:上帝死了),在整个20世纪横行霸道,并在1960-1970年代的西方达到高潮进入后现代主义-相对主义(postmodernism-relativism)时期,如今已经在欧洲大获全胜,且正在美国挺进。这个时代的特点是,人们不再相信有绝对的真理,甚至不相信有真理,因为一切都是相对的;大声宣告美与丑、善与恶之间的对立消失,甚至不相信邪恶的存在;心理学、精神病学和大脑科学解释并定论所有人类的行为现象,精英和民众都盲目崇尚多元主义。这种可怕愚昧的哲学思潮席卷学术界、政界和社会其它公共领域,形成不可挑战的政治正确的偶像。然而,2011年挪威于特岛和2012年美国纽敦镇的邪恶而恐怖的枪声,标志着后现代主义在西方已经破产。
当欧洲人抛弃了基督教的信仰及其伦理文化,在政府与教会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政教(政治与基督教)的彻底分离、教育世俗化,就将人民和祖国神化,或将欧洲共同体神化。反基督教的世俗和自由主义势力,还在1960年代后的欧洲通过在社会政治文化中提倡和实践信仰文化的多元主义,大量移入非基督教文化的外国群体,并在公共教育中灌输这一信仰意识形态。然而,这是一项失败的实验。短短的几十年,伊斯兰教社会力量就在英法等国崛起,导致欧洲传统文明一元主导的格局被打破。尤其是穆斯林社区对伊斯兰教伦理和教法的强硬推广,以及穆斯林人口比例的迅速增加,就对欧洲世俗自由主义信仰意识形态中的“普世价值观”(例如,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产生了强有力的挑战。尽管不愿意承认,欧洲的精英们和民众应当开始意识到,即使是西方反基督教的世俗价值观,也有基督教文化洗礼的印记,因此并不是其它非基督教文化和信仰意识形态都会承认的“普世价值”。这样看来,美国的911悲剧和英法德等穆斯林社区对欧洲文明的挑战,标准着多元主义在西方已经破产。
可见,世俗后现代主义-相对主义和以不同信仰为基础的多元文明主义,在西方通过人口比例的变化和民主制度,悄悄成为推翻既定一元主导文化而建立新一元主导文化的平台,因此是一个无法静止和平衡的过程。信仰多元主义秩序的理想只能在世界范围内,由不同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来实现,但超越国家界限的信仰文明的扩张和国家利益至上所导致的冲突,让这样的局面难以在长时间范围内和(或)大面积地实现。
如今,在西方社会中的基督教社区严重缩小和后现代主义-多元信仰文化崛起的情况下,反基督教的世俗和自由主义通过民主的方式占据上峰,并逐渐通过新法律的制定,演化成为公开反对和压制基督教信仰文化对社会的合法影响。这种现实还导致民主制度会成为微弱多数的一半公民统治另一半公民甚至强加于令微弱少数群体良心不安的信仰意识形态,而且是通过社会文化中的政治正确和国家法治的冠冕堂皇,从而将宪政掳到罗马,将民主劫持到雅典。
令人鼓舞的是,一些寻求真理的学者已经开始抛弃后现代主义,并反思信仰多元文化(多元文明)的困境和基于这种文化环境的民主制度的失灵和尴尬。
小结
西方文明的衰落,如果不悬崖勒马,就会成为定局。欧洲将沦为伊斯兰教的天下,伊斯兰教通过和平演变的策略,终于即将实现了自公元8世纪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经过血腥刀剑之争企图占领欧洲却无法成功的梦想。在不久的将来,欧洲就可能重蹈今天的南非和津巴布韦的社会变革模式及其覆辙。而美国,随着来自落后国家移民数量的激增和政府继续增加福利投资,将可能沦为亚共产主义的国度,从而将陷入如今拉丁美洲的政治、社会、经济模式。
西方文明的衰落和所表现的伦理道德的耻辱,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敌基督教的势力强大,而是在于文明中的一系列根本因素的多米诺骨牌式的腐败效应:首先是神性信仰的衰落——这是因为教会和神学的衰落——因为精英教会的衰落——因为精英基督徒数量的减少——因为神学家和教会领袖的错误。神性信仰的衰落,导致伦理道德的堕落,然后是法律和法制出现问题,最后宪政制度成为微弱多数的一半人口的变相独裁、实施合法暴力的工具。此外,今天的欧洲和美国,在文艺领域中一直没有历史性突破,尽管科技在日新月异,不断划时代。
精英教会是西方近现代历史中的最为重要的社会积极力量和创造文明的基督徒团体。从英国的宪政推行者们到美国独立战争—美国内战的领导者们,都是精英基督徒和精英教会起到了决定性的带领角色作用。然而,如今的教会也普遍接受了共产主义的理念,忽视甚至排斥精英基督徒的重要作用,竭力让五千两银子才干的基督徒和一千两银子才干的基督徒,做同样的工作,扮演同样的角色。问题是,五千两银子的基督徒们,将来当如何在主的面前交账呢?
三、教会和基督徒在中国创造新文明
中国人至今对文明的理解仍然异常困难,因此很难证明这个高智商的民族是否有足够的思想、智慧和伦理道德来成功管理社会。中国的传统文明,是属于低级、愚昧、儒释道等邪灵文化的大杂烩。食与色,仍然是中国人文明的核心,属于类人文明,或高级动物特征。再加上中国人至今还有吃胎盘的习惯,所以中国文明还未脱离野蛮习俗。令人遗憾的是,正如许多文明层次低的民族那样,中国人也缺乏清楚的自我意识,不知道与高端文明之间的光年差距,自我感觉良好。
许多中国人认为文明发达的因素是:经济富裕、公平的社会体制、高等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勤奋劳动、高的智商。然而,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人一直在这些领域中积极努力,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整体社会文明程度反而倒退了。于是,人们将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中国不公平的社会体制和政府的腐败。这些当然是重要的因素,但仍然不是决定性的。
高度文明有一个明显的标志是,重视自我批评,听取别人批评。低级文明正好相反,不允许任何人批评,认为自己的问题全是别人造成的。高度文明偏重于提倡爱人,特别是爱自己国家的公民,低级文明偏重于提倡爱国,却残酷对待自己国家的公民。造假(包括有毒的婴儿奶粉)、盗版——其最高形态是山寨文化,还有蓬勃的色情行业,等等,这些都是文明的疾病,是动物般贪婪导致走捷径的直接后果。
文明是什么?打一个比方:人们造出一辆汽车,这是模仿性创造。当美丽的车模以主人的角色站在车旁的时候,这就是文明了;当车模站在那里充当车的配角的时候,文明又失去了。再一个比方,鲜花与假花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生命,而这种生命就代表了文明。
没有圣洁的神性信仰及其伦理,人类依靠人性、良知和头脑所能达到的文明高度,顶多就是奥古斯丁所说的那样,会因为共同分享美好而感到高兴。然而,在个人与个人、群体和群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能显示出文明的质量和层次。理想的高级文明形态可以称为“橄榄文明”,而低级的文明是“荆棘文明”。(参看笔者的《基督教与中国公民社会》)
中国基督徒要利用自身优势,从现在开始,有意识地参与促进新文明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诞生。基督教文明在中国发展的要素包括:个人建立基督教神性信仰,在社会中推广基督教伦理文化,在家庭和社会中促进人性自由,更新心理与思维模式,建立宪政法治保障公民权利,基督徒持守双重身份并忠心履行双重使命。
1、在个人生活中建立基督教神性信仰
要想提高整体的个人、家庭和社会文明,中国人需要在个人生活中建立以《圣经》为根基的基督教神性信仰。这种信仰的建立和成熟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教会生活联合在一起的。教会是在中国缔造新文明的平台,基督徒是在这个平台上的工人,通过伦理的桥梁参与社会,履行着推进上帝国度和社会文明的双重责任。
一旦超过30%的中国人成为基督徒,社会新文明的成长就具备了良好的土壤。这些数量的基督徒的出现,必然伴随着教会的复兴,而教会的复兴是上帝国度在这个世界得胜扩大的标志。教会的复兴在灵界中起到一种洁净更新社会、积累正能量的作用,并进一步支撑和推进个人的信仰质量。
在这个过程中,要重视建立精英基督徒群体和精英教会。首先,建立精英团契。这种团契可以是松散型的、以社会背景和个人关系为纽带的基督徒朋友圈子,也可以是在教会中的正规团契。其次,当精英基督徒群体的人数足够的时候,就当建立专门的精英教会。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精英教会已经开始崛起,这是教会和个人信仰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精英基督徒群体本身就代表着社会中的最高文明形态,能够充当合格的带领和规划的角色,因此缔造社会新文明是他们的优势。今天的中国人,由于共产主义思想中对精英憎恨意识的灌输洗脑,甚至精英自己也认为普通民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正确的解读应当是,中国的民众只有顺服基督徒精英的领导,才能够改变和创造历史,从而享受文明的美好成果。没有基督徒精英的领导,民众是盲目的,即使基督徒民众也不例外。同时,没有民众的支持、配合和服从,精英也无计可施。注意,那些非基督徒的精英们,他们常常是利用、勒索和欺骗民众,因此只是头脑的精英,而不是文明的精英。
个人信仰的建立和成熟,与教会和团契的生活密不可分。同时,要重视个人信仰在家庭中的实践。家庭是社会的单元,美好的基督教文明可以在家庭中首先实现,而不必等到整个社会实现之后。精英基督徒家庭要首先实现基督教文明,否则,就无法证明精英基督徒的身份。精英基督徒还要积极在社会精英当中传播福音,将人心夺回,归于基督,影响教会也影响社会。
精英是相对而言的一个社会群体。在不同的阶层、文化和民族群体中,都有自己的精英团体。因此,精英是广泛分布在社会中的,并非高高在上的唯一小团体。精英意识是文明的重要动力,崇尚精英的社会文化是符合《圣经》教导的。上帝在《旧约》中,重视选择精英来完成伟大的历史使命。在《新约》中,上帝既拣选草根也拣选精英,因为基督教所面对的不只是以色列人,而是全人类各民族不同的社会阶层。于是,上帝安排精英履行精英的使命,普通人履行普通人的使命,如同身体的不同部分联合运作,荣耀耶稣基督的圣名。作为当时精英基督徒的代表保罗,他所完成的使命是最伟大的,包括书写《新约》的三分之一和开创对非犹太人的宣教事业。同样,上帝也使用彼得、约翰那些没有学问的小民。
正如《哥林多前书》第12章的教导,身体的每个部分都有同样的价值,都有各自独特的职责,尽管有体面和不体面之分,俊美不俊美之分,但都有同样的价值和尊贵。眼睛要做眼睛的工作,手脚要做手脚的工作。因此,在教会中和社会中,基督徒们的职责有的体面一些,例如,精英的工作;而有的则不太体面,例如,社会基层人士的工作。但是,在基督里他们都是一样重要的价值和角色。精英和草民都要谦卑下来,不要互相指责和鄙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精英们不要扮演非精英的角色,非精英人士也不要做精英的工作,否则就会导致“身体”的功能紊乱。这就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西方自由主义的问题所在。
中国基督徒应当奋起,争做主耶稣基督的精兵,在这场宏大的历史性的属灵争战中,打那美好的胜仗。正如已经强调过的,一千两银子恩赐的人,不要企图扮演五千两银子才能的角色;同样,五千两银子才干的人,也不要只从事一千两银子才干的职责。根据主耶稣基督的呼召和恩赐,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才是个人信仰实现最大效率发光的方式。基督教的发展,主要是普通基督徒民众的责任;基督教对社会文明的更新,主要是精英基督徒的责任。中国教会的巨大发展,是草根民众基督徒信仰运动的伟大成果。因此,缔造基督教文明的教会平台已经搭好了,却迟迟不见精英基督徒们的身影。
2、在社会中推广基督教伦理文化
基督教伦理对于个人来说,是知罪悔改导致生命被圣灵洁净更新的理性原则;对于社会来说,是清除文化中的罪性而洁净社会文明的公德标准。一位来自中国家庭教会的年轻牧者在给我的电子邮件中,对于罪与文明的问题,是这样深刻分析评论的:
“我突然感到清除罪恶是一个极为复杂和需要极大代价的事。我现在重新看待中国教会中对于‘圣俗分开’的喜爱,是盼望一步到位的拜偶像心态。信徒们很喜欢接受我是‘新造的’,却没有热情‘不断改造’。罪性在人生命中是交织的,也必然交织在文化中,稗子无法拔除,会伤及麦子。对世俗文化中罪性的改造,如同基督徒生命中对罪性的根除。如此看来,文明的进程应该就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这样,上帝的救赎在个人和人类文明的整体上达成一致。”
一个社会中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接受基督教信仰,但是,一个社会必须要有统一的伦理体系,否则,社会就会混乱。在过去2千年的人类文明史中,已经证明了基督教伦理是最理想的个人、家庭和社会伦理。基督教文明的建立,并非一定要在全民归主的基础上。当一个社会中的大部分人(70%)成为基督徒后,基督教伦理就可以深入推广并植根在社会中。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不接受基督教信仰,但是应当接受基督教伦理。这种推广是不需要强迫的,因为基督教伦理通过基督徒的美好作为,以及如今普世价值(世俗版的基督教伦理)的推广,是容易被人们接受的,除此也没有更高明的伦理与之相比。例如,没有人可以否认爱人如已的基督教伦理——耶稣的教导:“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基督教的伦理优势,也是如今的中国民众普遍赞赏基督教的一个重要原因。
基督教伦理包括尊重神权和保护人权。其中,在人权方面,在个人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中,弘扬公义和爱人如已,是总的原则。基督教还强调勤奋劳动的美德,说明作工的当得工价(罗4:4)、不作工就不可以吃饭的原则(帖后3:10)。有趣的现象是,并不是每一种社会文化和文明都在同样程度上强调勤奋劳动的美德和付诸实践。任何一种文明,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具体工作中。因此,依靠勤奋劳动而致富的原则,也是约翰·卫斯理在美国早期移民中所大力提倡的信仰实践方式,极大促进了美国早期物质文明的发展。约翰·卫斯理的影响美国早期基督教社会文化的口号是:竭尽所能地挣钱、竭尽所能地存钱、竭尽所能地捐钱。
基督徒的工作伦理是荣耀主名,并承担供养家庭的责任,帮助有经济缺乏的人。物质文明是社会文明不可缺少的基础,因此,工作和纳税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文明程度越高的群体,人们就越崇尚勤奋劳动,并且视依靠接受社会福利和政府援助而生活为耻。由这样的群体而组成的社会,在法治的原则下,就一定会成为物质发达的社会。根据保罗的教导,个人的重担要个人承担,在此基础上,还要分担彼此的重担。这是非常合理的原则。
伦理文化既可以成为文明的资本,也可以化为文明的成本,正如政治制度一样。中国人勤奋劳动,但是伦理文化和政治制度成本太高,因此物质文明仍然在世界最差的行列中,而精神文明也是如此。推广基督教伦理,能够改良文化环境,并最终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除了公义和爱的总原则之外,勤奋劳动也是重要的美德。
此外,家庭和婚姻的伦理也是极其重要的。一夫一妻制是基督教的伦理,并且如今被广泛接受,提升了人类的整体文明。然而,一夫一妻制是基督教文明的产物;如果文明层次达不到,人们就会排斥一夫一妻制。就中国如今的社会来看,一夫一妻制已经通过法律实行了60多年了,但是,上至国家领导人,下到平民百姓,只要有机会和条件,都会在实质上实践“一夫多妻”的传统婚姻文化。文明好比是戴在美女脖子上的珍贵项链,如果戴在猪脖子上,文明就消失了。因此,文明是一种艺术。
基督教信仰及其伦理和希腊罗马式的理性思维模式,是西方文明的联合载体。敬畏神权才能保护人权,理性思维才有创造性。许多人误以为,作为工具性的民主制度、宪政法治、公民社会、科技,才是西方文明的载体,并导致了对人权的尊重保护和社会的发达安定繁荣。然而,在非洲的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政权从欧洲殖民者移交到本地人之后,尽管继承了民主体制和宪政法治,社会文明程度却大幅度降低,法治紊乱,经济一落千丈,这又如何解释呢?津巴布韦和南非,是两个最典型的例子。中东尽管有源源不断的石油出卖而获得巨额财富,但文明程度还停留在一夫多妻制的程度,科技和教育也极其落后。然而,基督徒比例很高的许多拉丁美洲国家的文明程度,也远远低于美国和加拿大,尽管自然资源和社会制度没有什么区别;这主要是因为缺乏理性思维模式和及其实践应用,因此导致管理模式和效率低下;解决方案应该是在民众中普及罗马-希腊理性文明影响下的当代高等教育。在中国,虽然高等教育、科学技术和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理性思维模式也逐渐普及,但是人们的生活质量仍然非常低劣,并且伦理道德的严重缺失导致社会中的罪恶严重泛滥。即使是亚洲最发达的日本、台湾、新加坡和香港,采用全套的西方民主、宪政、经济和教育制度,其文明程度与西方仍相差甚远。韩国是一个有趣的例子,其传统的孔孟文化束缚了基督教伦理的发挥,其传统的佛教思维方式牵制了理性逻辑思维模式,从而导致了基督教文明被传统文化荆棘所挤压。
因此,高层文明不只是简单的体制和可以模仿的技术,其核心是基督教的信仰伦理和希腊罗马式的理性逻辑思维模式。两者缺一不可。注意,在基督教文明的成长中,戴着基督教面具的异端邪教是相当危险可恶的属灵病毒和心理顽疾,需要坚决抵制和清除。
基督徒在中国社会中,主要是通过个人的社会圈子、教会圈子和私人圈子,以身作则,推广基督徒的伦理文化。此外,教会和基督徒还要通过所居住的社区、无形化的团契社区,建立起基督徒的文化社区,将基督教伦理植入社区,形成新的社区文化。
3、在家庭和社会中促进人性自由
中世纪的欧洲尽管是全民归信基督教,但是文明程度却没有突破。在文艺复兴运动开始后,尤其是马丁路德的基督教改革之后,在天主教和基督教之间相争导致的教会势力的狭小真空中,人们找到了人性自由的乐园。然而,罪性也乘机发展,最终走向抵制神性的极端。
在悔改归主之后实践信仰的过程中,神性和人性的平衡,是基督教文明中的关键。笔者在《神性与人性》中,分析说明了神性前提和人性自由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神性与人性平衡的原理。
人类文明的发展是人性文明不断被《圣经》及其信仰的神性文明更新提高的过程。人类历史是上帝不断教育人类和升级人类文明的过程。通过神性的启蒙、滋养、塑造和丰富人性,让人类文明以个人、家庭、社会和族群的形式不断提高,发挥出上帝创造的人性潜力,成为光和盐,驱散罪恶的黑暗势力,荣耀上帝的圣名。
神性是烈火,或者是阳光,适当的距离能够给人性以温暖的美好支持供应,但是距离过近就会令人性干渴,甚至被烤干。神学和教义以及信仰实践,要给人性留下足够的空间让神性的阳光照射进来,才能促进人性的果实生长并荣耀神性。
基督徒需要意识到,是美好的人性献在祭坛上,成为馨香蒙上帝悦纳的祭。为什么上帝说,他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耶稣说献祭之前,要首先谋求与弟兄的和睦。上帝是多么重视人性,但太多的人只注重追求神性,并因此忽视甚至压制了人性。另外一个极端则是,基督徒受到世俗文化的影响,对自己拥有的神性不自信,从而冷落甚至抛弃神性,导致人性的枯竭,令上帝失望和谴责。
在中国的家庭中,由于儒教和佛教的影响,家庭文化普遍压抑人性,严肃过度,活泼不足,尤其是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由于以升学为硬指标,中国父母对孩子的培养主要是追求高分数和高智商,从而扼杀了重要的心灵活力和头脑创造力。文明是人类心灵的美好和头脑创造力的结晶,而不是简单的知识学习和高智商累积的成果。创造和提升文明的重要因素,除了真理神性信仰和伦理之外,是人的智慧,这是与智商几乎没有关系的概念。
文明的程度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圣洁的真理神性信仰和理性逻辑辩证思维文化;具体来讲,就是基督教信仰和希腊罗马文化。文明-文化也有优劣之分,有发展中的文明-文化和发达文明-文化,正如国家一样。人类文明在西方欧美文明的基础上,还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智慧的缺乏,在基督教信仰和伦理确立后,是可以弥补的。《圣经·箴言》9:10教导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这是非常重要的开端,之后就要重视人性的自由。人性的自由主要表现在心理的自由和思维模式的自由。基督徒只有在家庭中首先实践人性的自由并获得成功,才能在社会中推广。一些加尔文主义者认为,整个社会都应该被基督教信仰所占领,这其实是错误的神学观点。社会中必须要有世俗文化的空间,以保持社会的人性自由,否则,就会回到中世纪的社会模式。然而,世俗文化的空间必须要臣服在基督教伦理的框架下,不可喧宾夺主。否则,人的罪性就会借自由之名发作而反叛,突破上帝的命令去偷吃禁果,从而导致上帝的惩罚和人类文明堕落的苦果。
4、更新心理与思维模式
笔者在《中国基督徒的心理更新》中,详细阐明了更新的原理和方法。更新心理能够从根部铲除和压制一个人的罪性。中国人的心理人格的主要问题是胆怯与虚谎,只有用基督徒的信实与爱才能克服。中国人的心理行为的两大问题是情绪控制头脑和心理寄生,可以通过心理顺服理性头脑的模式,并在上帝的真理和圣灵动力的帮助下,实现克服和更新。
下面是《中国基督徒的心理更新》中的开头与结尾的部分内容节选:
参考心理学的知识,可以将心理模型简单分为两个组成部分:心理人格和心理行为。下面就从这两个方面,来反省中国文化中传统的心理模型,并提倡通过基督教真理、伦理和圣灵的工作,来建立与基督徒生命配套的心理模型。
我个人成为基督徒后,靠着主耶稣基督的恩典,花了许多年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心理模式,然后就开始致力于改变和更新心理,过程缓慢而漫长,但总是不断受益良多。我还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真正的我,其实就是我的心理。
圣灵和真理使我们得自由,属于生命得自由,主要表现在心理获得并感受到健美的自由。换而言之,心理的自由与健美,是一个生命是否得自由的标准。在真理的基础上,公义和爱是基督徒心理模式的核心。爱和公义,既是心理内涵,也是心理行为。圣灵赋予我们永恒的爱和生命,如甘泉滋养我们的心理内涵。我们的心理有多么宽广,头脑和生活就会同样宽广。
对于基督徒来说,信仰是在心理、灵魂和头脑中同时运行的综合性活动。信仰也可以被视为是始于灵魂的、对心理模式和思维模式进行系统性更新建设的过程。对于基督徒来说,信仰是在耶稣基督及其真理中的生命成长的过程。《哥林多后书》4:7说:“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上帝,不是出于我们。”圣灵就是瓦器(基督徒)里的宝贝,教会是耶稣基督的身体。也就是说,我们的心理有强大的圣灵做支撑,在基督里的信心是我们的心理支点,而教会是我们的心理后盾。圣灵和教会,通过我们的信仰,帮助我们完成心理的更新重建。
基督徒要有意识地反省和打破自己的固有心理模式(习惯),接受圣灵和真理的更新,提升心理境界,以便让新酒装在新皮囊里。基督徒们常说的“老我”,可以理解为是旧的心理模式,是罪恶势力在生命中最后的堡垒。因此,必须要下决心将自己的旧心理模式,钉死在十字架上,然后在耶稣基督的真理和圣灵中复活,成为一个彻底新造的人。正如《加拉太书》2:20所说明的:“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据说,在英国伦敦的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墓地中,有一个墓碑上刻着这样一段墓志铭: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当我进入暮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我们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当我现在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我想说明的是,改变自己的心理模式,就能真正地改变自己,更新自己。积极拓展自己的心理模式,人生才会相应地发展。基督教信仰是对心理模式进行良性改变的最佳方式。在此基础上,随着基督徒人数的增多,逐渐形成健康的教会社区心理模式,并影响社会文化心理模式得到改变和更新,最后逐渐形成健康卫生的社会心理,从而提高了社会文明。人类文明的大树,是从人心中开始发芽。
最重要的是,我们并非盲目和情绪化,而是有理性兼灵性的信心根据,因为《约翰一书》4:4 教导我们说:“小子们哪,你们是属上帝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理性思维模式容易在科学的体系中发挥,因为在既定的理性思维体系中进行微观的逻辑推理,仍然属于模仿性的思维。但是,在非理性的心理模式,理性思维模式却难以发挥出来,这正是许多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创造性匮乏的原因所在。也就是说,理性思维模式需要有配套的心理模式,才能够充分发挥。通过有意识地更新心理模式,就能够降低生活和工作中的心理模式成本,以及所导致的思维模式成本,并逐渐获得清洁正直自由的心理模式和富有创造力的思维模式。
5、建立宪政法治保障公民权利
正如前述,《圣经·旧约》提供了原始朴素的国王与先知的二权分立的宪政模式,并且是在对上帝的神性信仰和遵守伦理律法的基础上运作的。上帝通过摩西颁布的伦理法典,主要分为两部分——神权和人权。法制和法治,是连接神权与人权的桥梁。
人们只有首先保障神权,才会有尊敬人权的意识与动力。基督教文明的社会也是如此,必须要同时尊敬神权和保护人权,并通过法治来确保基督教伦理的主导性,才能实现社会最高效率的良性运作。笔者在《基督教与中国公民社会》中,论证了公民社会和宪政法制起源于基督教的神性文化,是基督教伦理的产物和基督徒精英政治的作品。如今,中国教会和基督徒已经促进了中国宪政和公民社会的发展,尽管总体上来讲还是无意识的行为。下面是部分节选内容:
基督教对当前中国公民身份-权利的促进,主要是基于无形化的教会社区,通过以“公义和爱为核心的基督教伦理”为基础的教区文化,教会和基督徒坚守信仰意识形态及其实践原则,不停止聚会,推广法律维权模式,影响教会与社会。这种模式推动了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发展,并催生了新型的政教关系。总之,作为从西方借贷来的制度文化资本——宪政公民社会和政教关系模型,正在中国通过基督教新文化运动而良性本地化,并将避免当代西方公民社会模型中伦理体系的缺失。
欧洲现代公民身份-权利(citizenship rights)的形成发展,得益于在17-18世纪英国社会的资本主义进程中,产业工人们争取权利的运动,并主要是通过基督教的教区(pastoral regions),并且是在“法律、社区和政治文化” (law, communities and political culture)这三大因素之间的机制性关系模式的结果;因此,公民身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机制化过程,并非静止的定义(玛格丽特·索默斯Margaret Somers ,1993)。
现代公民身份拥有三大权利(T. H. Marshall马歇尔, 1964):民生权利(civil rights工作权、法律权,等)、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选举和被选举权利,等)和社会权利(social rights社会福利权、受教育权,等)。中国公民正在争取的有五大权利,还包括生育权利和宗教权利(birth rights and religious rights)。
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尤其是“无形化教会社区”(invisible and unstructured church communities)的不断壮大成熟,通过基于基督教伦理的教区文化(Christian ethical culture of the communities),与现行的“伪宪政法制”(pseudo-constitutional law infrastructure),共同构成了塑造和推动中国公民身份-权利和宪政公民社会(constitutional citizenship society)发展的三大要素板块,并主要是通过坚持聚会和法律维权这两种手段,来实践争取宗教权利(信仰意识形态权利)。
如今,中国基督教无形化社区的快速发展和壮大,已经提供了推动公民社会发展的基督教伦理板块。所以,以争取公民宗教信仰权利为出发点的教会法律维权运动,通过无形化教区,与“伪宪政法制”和“基督教伦理为核心的教区文化”一起,推动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实质性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基督教伦理赋予中国基督教精英团体崭新的视角,来理解并实践公民权利,并因此能够站在足够的高度,对国家侵犯公民的权利进行批评,从而形成朴素的教区政治文化。但是,这又触及到另外一个必须解决的神学和政治哲学问题: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需要怎样的政教关系——即政治和宗教的关系(包括政府和教会的关系)。
需要注意的,本文探讨的是中国的实际情况所导致的公民社会发展方式,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都有可能在自己的信仰意识形态体系中发展出公民社会,尽管运行效果会参差不齐,甚至面目全非。但是,基于现代公民社会是从西方的基督教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原理,这种借鉴的社会制度模型,将在中国通过基督教的新文化社区实现理想效果的本地化。这种公民社会制度文化资本的输入和良性本地化,还可能在未来中国带来意外的红利:形成以基督教伦理(保守的《圣经》伦理)为纽带的政教联合关系,并用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这种政教关系模型,将会修正当代西方式宪政公民—民主社会制度的弱点——伦理缺失导致的一系列困境,因为基督教的伦理向我们解释说,“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已’这一句话之内了。”(《圣经·加拉太书》5:14)甚至,耶稣还教导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圣经·马太福音5:44》 )这种不以国家、民族、公民身份为最高负责对象,而是面对上帝和人(邻舍)负责的“世界公民伦理”体系,能够更好地解决正义论、道德论、公民身份-权利论、民主论、多元信仰文明论、国家主义、种族主义、民族主义、国际和平论、生态公义论的等等困境,提供美好的出路。同时,在这个体系内部,仍然会出现左右两翼,即相对保守和相对自由的两种竞争制约势力。
由于政权和信仰意识形态的不可分割性,中国精英和民众在未来有权做出选择,采用所认为正确的信仰意识形态体系作为立国思想之本。基督教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影响和最终得胜,将可能导致未来中国社会采用以保守基督教伦理(《圣经》伦理)为基础的洛克契约主义和美国清教徒主义的宪政模式,实现公民社会模型的理想本地化,并合成衍生新型的政教关系模式。这将是一种避免当前崇尚无主导信仰秩序的多元主义的西方宪政民主制度的缺陷、基于基督教伦理的一元秩序为主导标准的、崇尚现代科学的理性文明、重视西方式(雅典式)的高等教育模式、鼓励世俗文化、容忍其它宗教的有限多元社会结构。这种以基督教伦理为基础的社会结构,为个人的生活提供神圣的保护伞,并将所组成的社会运行在神圣的上层建筑穹顶下(Peter Berger, 1967)。这相当于在传统的美国宪政文明的历史基础上,又迈进了一步——政府与教会仍然保持分离,但政治哲学与基督教伦理融合,形成基督教信仰意识形态所支撑的政权。这种宪政文明的特点是,宪法中具有清楚的、决定性的神性位置(美国的《独立宣言》中只有模糊的神性)和以此为基础的丰富人性。(《圣经·旧约》中“十诫命的宪法结构”具有启发意义:参看笔者的《人性与神性》)……
总之,这种对英美的基督教信仰及其伦理影响下的宪政公民制度文化资本的借贷,在基督教本土化并迅猛发展的有力平台上,不仅从思想和实践方面解决了不断受到限制—逼迫的教会和基督徒精英们的困境,促进了中国公民身份-权利和公民社会的本地化发展,还进一步开始产生政教关系的红利——政府与教会分离,政治与基督教通过伦理联合。这个原则还可以从现在就指导中国的教会和基督徒,在与政治的接触中,要从基督教伦理的角度来决定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而不是按照“是否参与政治”这样的误导性思路。
6、基督徒忠心履行双重使命
教会和社会文明的发展,都无法离开基督徒们的忠心和对使命的勤奋履行。中国境内的基督徒们,需要有意识地承担起双重使命——影响教会和影响社会,因为这是基督徒的双重身份——天国的公民和社会的公民——所决定的。其中,影响教会的职责包括:传福音,门徒培训,建立教会,发展神学,执行大使命,建立基督徒团体机制模式,等方式。影响社会的职责包括在政治、商业、社会文化、学术教育,等方面。
基督徒要做忠心的仆人。下面是笔者在《基督徒的双重身份和双重使命》中的部分节选内容:
《圣经》中所教导说明的信仰责任和伦理责任,确定了基督徒的教会身份(基督徒身份)和社会身份(公民身份)。由于责任决定身份的《新约》原理特点,基督徒需要忠实地履行双重责任,并且,通过履行信仰责任影响更新教会,履行伦理责任影响更新社会。履行责任的途径有两种:个人的方式和团体的方式。
基督徒在中国要做上帝忠心的仆人,还要将上帝赐给我们的才干发挥出来,忠心于自己的双重身份——地上国度的公民和天国的公民,履行上帝交托我们的双重职责——信与爱(爱上帝和爱人)。通过信仰和美好的作为,将责任在履行过程中升华,成为信仰使命(教会使命)和伦理使命(社会使命)。这是中国基督徒需要肩负的双重使命,并当竭尽全力,以此荣耀上帝的圣名。
在教会历史中,教会领袖和基督徒曾经犯过严重的错误。例如,中世纪基督教对人性的压抑、17-19世纪美国和英国的奴隶制得到许多教会领袖和基督徒的认可、二战时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也得到许多教会和基督徒的认可、二战之后东欧共产主义国家的东正教和中国三自基督教体系对敌基督的共产主义政治的信仰妥协,等等(参看《警惕中国教会里的爱国主义异端》)。然而,在这些历史错误中,总有一些教会领袖和基督徒站起来反对,没有盲从,他们的秘诀是——在社会中坚持“爱邻舍如已”的伦理责任原则。
总结可知,造成教会在上述历史错误中蒙羞的主要原因和方式有两种:1、政府和教会关系的认识错误,导致要么教会绑架政府,要么教会被政府绑架。2、神性信仰与人性文化的界限混淆,导致要么信仰压制文化,要么文化异化信仰。通过本文的探讨可以明白,教会领袖和基督徒如果以忠实履行信仰责任和伦理责任的角度为原则,不仅能够让上帝儿女的教会身份和社会公民的身份实现有机和谐,还能最大程度地避免上述两种错误,从而在各种政治、社会和文化的潮流中保持头脑清晰,不致迷失,站立得稳,荣耀主耶稣基督的圣名。
通过在耶稣基督里的信仰,靠着圣灵的大能更新工作,不仅能够给个人的生命和生活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作为教会和基督徒群体,也会给社会带来生命性的影响和更新。这种影响和更新的结果是,在中国缔造出全新的社会文明。基督徒认真实践双重身份和双重使命,会直接导致对教会和社会的深刻影响,从而在教会中结出美好的属灵果实,在社会中结出美好的文化果实。毫无疑问,基督教正在并将继续成为塑造中国新文明的主要力量。
也就是说,基督徒通过履行双重使命来实践自己的双重身份,荣耀主的名,就会缔造出新的社会文明。不仅如此,基督徒在中国还要有意识地积极参与对社会文明的更新,释放上帝通过神性信仰和伦理而带给人类的全面祝福。当中国境内的教会和基督徒缔造了全新的美好文明和辉煌的社会成就,并让世界有目共睹,那么,中国教会全面对外宣教的时代就到来了。
在中国社会里缔造基督教新文明,基督徒个人的努力无法脱离教会、团契、基督徒社区等单元的平台,个人和团体应当共同努力。基督徒个人文明的提升,到了一定程度就难以长进,这是因为文明的群体社会属性,因此需要依靠基督徒团体,个人文明才能够进一步提升。群体性的观点、意见和标准,能够赋予个人积极保持与团体相配的身份的心理动力;换而言之,由于这种身份导致对群体负责的心理,以及通过学习和彼此督促而受到鼓励,个人的自我约束和追求生命更新的动力就大大提升。当一个群体的文明到达一定程度,也会难以突破。这时候,作为这个群体的一些代表性的个人,需要进入更高文明层次的教会和社会群体(例如,来到美国),通过学习和接受熏陶,就能够将先进的文明内涵标准和模式作为文化资本,带回原属的文明群体,并转化成该群体文明的新标准和方向。
结束语:文明的属灵意义
基督教在中国需要缔造新的文明,实现从信仰到创造的跨越。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积极影响世界文明的进程,正如历史中所有的基督教文明,荣耀主耶稣基督的圣名。
基督教信仰,或者说,基于整本《圣经》的信仰,本身就是一整套提升人类文明的最高真理:以福音为核心,涉及个人的生命包括灵魂、心理和头脑的悔改更新,还有婚姻、家庭、团契、教会、社会等文明机制,以及基督徒的教会和社会的双重身份、做光做盐,对教会和社会的影响更新,等等范畴。上帝通过启示性真理教育人类,使人类不断创立更高层次的文明;人类文明的进程是螺旋式上升发展的,正如基督徒个人生命的成长过程。
注意,只有基于《圣经》的真理神性信仰,才能最大程度地促进文明,并不是所有的真理都能促进文明,也不是所有的信仰都对文明有正面作用。正如《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颂》所指出的,“惟道非圣不弘,圣非道不大;道圣符契,天下文明。”意思是,真理没有神性就影响有限,神性缺乏真理也非伟大,两者相符和谐,才会天下文明。这是相当深刻的有关信仰、神性、真理与文明相互作用关系的原理。
基督教信仰在个人、家庭、教会和社会中,必然会产生美好的效果。这不是一种机械式的效应,而是如同溪边树上结出的甜果实。这样的果效在个人生活中,表现为新造的丰盛生命;在家庭中,有圣洁的浪漫婚姻;在教会中,形成火焰般的神性文化;在社会中,产生清泉似的人性文明。基督教影响社会文明的关键是神性与人性的平衡。基督徒在中国要实践信仰真理,更新心理与思维模式,严格自我约束,遵守《圣经》伦理,从而改变传统和现行文化的基因。我们要在个人、家庭和教会平台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更新社会,承担起在中国的环境里缔造基督教文明的使命。基督徒要履行更新教会和更新社会的双重使命,这是神圣的呼召。
此外,上帝还在历史中不断通过神迹奇事来启蒙和教化人类。然而,基督教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上帝用超自然方式的直接介入和接触就越少。因为,基督教带动人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是人类通过信仰上帝及其真理而向罪恶斗争并胜过魔鬼撒旦诱惑和破坏的有力证明,是上帝所期盼和喜悦的。那么,所有来自上帝的神迹奇事,最终都可以视为是旨在提高人性文明。从这一点来看,千禧年作为人类文明自伊甸园里堕落之后、经过接受漫长的神性教育和人性发展而到达顶峰之后的历史结束点,是合理的,可称颂的。
2013年06月21日星期五 (夏至)初稿 2013年09月11日星期三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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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传航的电子邮件:Mark@cct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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