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进程 ——基督教在中国的深化发展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单传航:《文明的进程 ——基督教在中国的深化发展》
文明的进程 ——基督教在中国的深化发展
2013年10月6日星期日
基督福音、公共参与及混合主义异端:西学东渐中的中国基督徒群体 / 作者:沈阳
文/沈阳 2013年09月01日
晚清民初,以孙中山为代表,一帮“基督徒”为了中国的民族独立与民主共和浴血奋战。中国社会毫不领情。“非基督教运动”在酝酿,“自由派神学”在中国教会中的影响日益扩大。由于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等人一直没有清理的多元主义和宗教政治化立场,对“因真理 得自由 以服务”的儒家化理解强化了燕京大学的自由派及“三自”色彩。深受民族主义和儒家思想影响的蔡元培、胡适等儒家知识分子抢走了清末革命先驱们的“功绩”,并成功地将其妖魔化。“非基督教运动”加速了在晚清即已发育的多中心秩序的终结。
本文并非简单地叙述历史,而是以此为依据,尤其是以晚晴变迁和燕京大学校训为例,回顾“非基督教运动”,结合近代启蒙思潮对自由的误解,分析基督信仰与公共精神的内在张力。本文旨在指出,主耶稣基督的真教会必须“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 ”(《加拉太书》6:14),建立于主耶稣基督的“磐石”(《马太福音》16:18)之上;其中关键则是正视《圣经》中所一再面对的、在教会史中不断死灰复燃的“混合主义异端”。
一、 教会大学的创办对中国高等教育的促进
最广义的“基督教”进入中国最早的确切记载是唐太宗贞观九年(635年)[1];当时称呼为景教。由于教义的不纯正和上层路线,这个教派对中国并没有大的影响。元朝时期,马可波罗访华,是天主教影响中国的早期记录之一。明清之际,奉行严格的闭关锁国政策,加之著名的“礼仪之争”,同样的原因,天主教对华宣教一直处于不利之中。1807年(嘉庆十二年),英国伦敦会的马礼逊来华传教,成为在华第一位新教传教士,并任职于广州英国东印度公司。马礼逊的访华具有重大意义。可以说,这是真教会、真福音进入中国的开始。
鸦片战争之后,对中国的统治阶层和知识精英来说,面临着“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变局是全方位的。既有政治的国门逐渐被打开,战败、割地、赔款、求和,等等,又有文化上的大溃散。林则徐为“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后来是太平天国、洋务运动、义和团运动。西学逐步东渐,学习西方从最早的器具到后来的制度,再到后来的思想文化。伴随着西方的洋枪洋炮,在中国,“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加速传播起来。
例如,《黄埔条约》规定:“凡佛兰西人按照第二款至五口地方居住,无论人数多寡,听其租赁房屋及行栈贮货,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佛兰西人亦一体可以建造礼拜堂、医人院、周急院、学房、坟地各项,地方官会同领事官,酌议定佛兰西人宜居住、宜建造之地。凡地租、房租多寡之处,彼此在事人务须按照地方价值定议。中国官阻止内地民人高抬租值,佛兰西领事官亦谨防本国人强压迫受租值。在五口地方,凡佛兰西人房屋间数、地段宽广不必议立限制,俾佛兰西人相宜获益。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根据这一条款,法国人获得了在华自由传教的权利和治外法权特权。